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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试行刑事案件告知服务制度

2010年11月24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济南11月24日电(记者 孔凡元)记者今日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刑事执法的透明度,提高刑事执法的公信力,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山东省公安厅决定自今日起将在全省公安机关试行办理刑事案件告知服务制度。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应当坚持主动告知与受理查询相结合的原则,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告知服务。告知内容为刑事案件的执法办案程序和时限,刑事案件的立案、破案情况,未侦破刑事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等。告知对象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刑事案件控告人。告知方式为当面告知或文书告知,并积极推行警务查询系统。告知范围为公安机关受理及立案侦查的除告知后有碍侦查的刑事案件。同时要求,开展告知服务,必须严格保守国家秘密,遵守侦查工作纪律,不得暴露侦查方案、措施、手段和具体案情。

  同时,山东省公安厅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办理刑事案件告知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并将告知服务工作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告知服务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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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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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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