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2月25日电(何柳斌)24日,南昌市立法机构再次对《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进行审议,但条例草案仍未能进入表决程序,很可能要等到2011年进行三审。
《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顺利通过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但在人大审议时遇挫。
南昌的控烟条例,被称为最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也是最严格的。
其禁烟场所涵盖了十二类,包括影剧院、商场、超市、地下人行通道、网吧等场所,且均不得设立吸烟室。而歌舞厅、游艺厅、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以及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目前还可以划定禁烟区,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也必须全面禁烟。
此外,禁烟场所的管理者若未尽到职责的,如餐馆老板不劝阻吸烟者的,还将面临警告、整改乃至罚款等。
12月24日,条例草案仍未能进入表决程序。
“过于严格,难以执行”,“执法太难,无专业控烟执法队伍”……人大代表对于控烟条例有上述担忧。
南昌市疾控中心一专家在为立法搁置惋惜的同时,亦坚定了立法的信心:条例还要进一步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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