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中外合作办学名单 7种证书不能获认证——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教育部公布中外合作办学名单 7种证书不能获认证

2010年07月19日 23: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教育部19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些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此外,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有七种证书不能获得认证。

  教育部在网站信息中针对如何选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作了提醒,包括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等。

  而七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证书包括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等。

  与此同时,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还公布了国外33个国家1万多所正规学校名单。(记者 吴晶)

    相关链接》》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按地区):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浙江 广东 海南 福建 山东
江西 四川 安徽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陕西 山西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广西 云南 贵州 甘肃 内蒙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藏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明】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