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0%以上市县已实现城乡教师待遇大体相当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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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0%以上市县已实现城乡教师待遇大体相当

2010年09月10日 2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9月10日电(方琼玟 程景伟)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新闻发布会10日上午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在发布会上指出,广东省90%以上的县(市、区)已实现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大体相当,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121个县(市、区)基本兑现基础性绩效工资,80%的县(市、区)和90%的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据了解,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整体得到较大提高,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指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上升到2010年第二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分别增加了600元和1600元,增长幅度分别达35%和30%。

  目前,全省有深圳、珠海、肇庆、韶关、茂名、惠州、梅州、清远、汕尾、河源、东莞、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实现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比去年同期新增深圳、珠海、茂名、潮州、云浮、清远、揭阳等7个市。去年是7个市,今年又增加了7个市,一共是14个市。

  然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宋海指出,一方面,一部分发达地区教师与当地公务员收入还存在差距,广州、佛山、江门等地的部分县(区)要实现“两相当”需要继续努力。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实现的“两相当”水平还比较低,同一地区市直属学校与城区所属学校教师的待遇差异较大,“同城不同酬”现象还存在。

  宋海最后表示,发达地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要不留尾巴,针对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数量不稳定和教师补充难的实际情况,要加快研究符合实际的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继续提高已转为临聘教师(即合同制教师)人员的工资待遇,尽快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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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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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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