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幼儿园放假照收伙食费 教育局:家长可举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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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幼儿园放假照收伙食费 教育局:家长可举报

2010年10月18日 13:40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幼儿园放假收伙食费 家长可举报

    海口教育局:家长可持票据到教育部门计财处反映问题

  本报海口10月17日讯(见习记者 郭丹)本报10月13日13版报道了《幼儿园国庆长假照收伙食费 》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众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海口市多家幼儿园同样在国庆长假收取了假期伙食费,并拒绝退还多收的伙食费,十分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着手解决处理乱收费问题给市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家长投诉:国庆长假学校凭啥不退伙食费?

  海口市民李先生称,博雅路实验幼儿园十一期间照收伙食费,平时孩子生病不上学园方也不退费。对此,园方则称开学时在其宣传单上明确提出,节假日不退伙食费,所以不会退费给家长。对于学生生病请假其间的伙食费问题,园长称不是不予退费,但需请假两天以上才能退。但李先生并不认可该解释,“宣传单规定是园方霸王条款,不吃饭哪有要给钱的道理。”

  海甸岛甸花幼儿园亦存在同样的问题。可幼儿园给家长的答复是,按月收费是学校的规定,每年都是这样,没有退费的先例,再说学校放假了幼儿园的老师还在值班,因此不予退费。吴先生很气愤地说:“老师假期值班那是园方的事,难道值班费还要从学生的伙食费里扣吗?学杂费我们都已经交过了,伙食费是孩子们的饭钱,孩子不在幼儿园吃饭,就应该把钱退还给家长。”

  此外,农垦三小有多位家长打来电话反映,该学校向学生收取10月份整月伙食费,希望学校能按实际放假天数退还伙食费。三年级的一位家长说,“10月份孩子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不在学校吃饭,全校学生那么多,这种收费的小动作细算起来却不是小数目,学校赚大了。”

  记者调查:学校不退费“理由”很多

  除了上述家长的报料外,本报还陆陆续续接到多位家长的投诉,反映海口市多家幼儿园存在类似问题。记者在走访这些幼儿园时了解到,有一些幼儿园和学校愿意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但也有一些幼儿园在答复家长退费要求时,列出诸多不退费的“理由”拒绝退还假期伙食费给家长。

  比如,博雅路实验幼儿园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不退费有三个理由:一来开学时宣传单上已明文规定,当时家长没有异议,说明家长接受此协议;二来该园属于中低档幼儿园,为扩大生源已经减免了学生的保育费,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三是针对平时的请假,幼儿园已经提前备好孩子们的饭菜,如果家长不提前请假,只能由家长承担这部分费用。但该幼儿园的院长同时也表示,如果个别家长强烈要求退费,园方也会酌情考虑退费。

  甸花幼儿园的园长称,国庆法定假日是三天,其余四天幼儿园已经陆续把课补回来了,因此不存在多收生活费的问题。至于为什么不全额退伙食费给请假的学生,园长说每天12元伙食费里包含了5元保育费,因此只退给家长7元钱。农垦三小的一位负责人也做出类似答复,学校已陆续补课多天,再则学校一般到学期末都会超出十来天才放假,而这部分超出的时间学校就不再收取学生的生活费。就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似乎多数学校不退费的“理由”都很多。

  管理部门回应:学校放假应退学生伙食费

  对于广受家长们关注的幼儿园假期伙食费问题,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幼儿园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应按实际所需费用收取,放假期间学生不在学校吃饭依然收取伙食费是不合理的,幼儿园应该将多收的钱如数退还学生,或者顺延伙食费的使用时间。如果学校拒不退还多收的伙食费,家长可复印票据到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计财处或计财科反映问题,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面督促学校退钱。

  海口市物价局收费科人员称,幼儿园所收取的伙食费属于代收费项目。但是孩子都没在幼儿园吃饭,就不应该收取家长们的伙食费。如果家长对幼儿园伙食费的问题存在质疑,可拨打海口物价举报热线“12358”投诉,由物价部门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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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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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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