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武汉2744位教师"异校任教"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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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武汉2744位教师"异校任教"

2010年10月27日 10:1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义务阶段教育资源不均衡最主要的是校际间师资配备不均衡;学生和家长择校首先是择师资。增强校际间教师流动,促进校际间师资均衡,这无疑是缓解眼下义务阶段“择校热”的一项有力之举。

  昨日,我市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促进工作会,我市教师交流工作再次“扬鞭策马”。

  市委常委、副市长岳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靳雁主持会议。全市各区教育局局长和部分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出席会议。黄陂区、江岸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数据——今年交流2744名教师

  作用之一:社会上“择校热”的矛盾有所缓和

  据统计,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人数2744人。其中,初中1052人,小学1692人;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占63%;市、区以上骨干教师占22%。

  市教育局局长谢世腰认为,教师交流起到了三个作用:一是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传播了优良校风和先进办学理念;三是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

  政策——哪些教师要校际交流

  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据介绍:今年,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义务教育学校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原则上要在区内进行交流。教师交流分3种情况:一是个人主动性交流,二是教育局指令性交流,三是学区内校际教师交流。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参加区内交流的教师人数要达到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7%以上。同时,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各选派100名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对口双向交流1年。市教育局按“人均6000元/年”的标准对赴农村地区完成跨区交流任务的教师给予生活和交通补贴。

  为了促进骨干教师交流,市教育局还规定:全市义务段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教师以上荣誉称号,应有在农村和边远学校任教职1年以上的经历或参加教师交流的工作经历。

  难点——什么阻碍了“教师流动”

  有一系列配套工作需要细化和完善,任重而道远。

  据了解,我市早在2006年就在硚口区和汉阳区进行全市教师交流试点:硚口区派出17名优秀教师赴江夏区6所学校进行轮岗支教,汉阳区选派了50名骨干教师在区内30所学校轮岗交流。

  “我们希望上面对教师在交流中实际工作和生活困难,能考虑得更细一些。比如说,区内城乡交流中,城里老师下乡后的生活安排,往返交通费用等等,本校不负责,对口学校又无力解决,教师自掏腰包压力大。”一位基层教师说。

  一位重点学校负责人说:“农村教师交流到我们学校,学校是欢迎的,可是学生和家长不欢迎,毕竟农村来的老师和本校老师水平差距不是一天两天能补上的。作为重点学校,学生和家长又很挑剔,这让我们很为难。”

  资深教育人士认为,真正让交流教师“出得去,留得住,干得顺,管得好”,还有一系列配套工作需要细化和完善,任重而道远。(记者 周锐 通讯员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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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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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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