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促残疾大学生就业 用人单位可获财政补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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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力促残疾大学生就业 用人单位可获财政补贴

2010年10月28日 14:18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该省将举办全省第二届残疾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每录用1名残疾高校毕业生可获5000元补贴。

  据介绍,福建动员和鼓励社会用人单位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发和提供就业岗位,2009年至2011年期间,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1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对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补贴。

  从2009年起,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残疾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和残疾人免费入场。参会的用人单位要求是省内具有一定条件,并确有用人需要和接收残疾人意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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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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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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