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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6千所中小学启用“护学旗” 机动车须停车让行

2010年11月16日 15:38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学校旗手举着“护学旗”维护学生过马路。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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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眼神跟车灯一样亮,嘴唇微微翘着,挂着些许俏皮,我的名字叫“护学旗”,我后脑勺上写着大大的“停”字。

  11月15日,天冷呀,全省6092所中小学的同学们正式起用我,请我出来站街。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候,我第一个从人行道上下到人行横道,脖子伸得长长的,此举就是让过往的车辆看到那个“停”字。我很严肃地告诉车主们,“护学旗”带着学生过人行横道的时候,您就必须停车。

  全省第一次使用

  我的第一批朋友是株洲市天元区白鹤小学的学生。昨天,他们在一个路口现场检验我的威慑力,将我整个脸部伸向路面,我瘦瘦的钢管身躯与地面成45度角。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

  我在人行横道上犹疑了几步,担心车子看不见或者无视那个“停”字而撞到我。不过,这是在全省第一次试用,有交警在现场,每一台车都停下来了。学生跟着我安全到了路的对面,又安全从路的对面走回来。

  从昨天开始,我将陆续在全省校园周边每个无红绿灯的斑马线上上岗,“湖南省文明交通行动护学旗”字样及阳光笑脸是我的形象,“停车让行”是我的口令。全省6092所中小学,想想都责任重大。

  遇“护学旗”使用,须停车让行

  湖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1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中小学校推广使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交通秩序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推广中小学生上下学“护卫旗”制度,集中、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卫活动。所有途经校园周边无红绿灯斑马线的机动车,遇“护学旗”使用时均须停车让行,待“护学旗”收起后方可通行。

  另外,执勤交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对于不避让“护学旗”的机动车给予“记两分、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上学前或放学后30分钟内使用

  跟我一起在路口上岗的还有“护学旗”旗手。他们可以是负责校门护卫的保安员、校园周边无红绿灯路段的交通协管员、交通劝导员,也可以是学校的老师、学生、学生家长或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志愿者等人员。很多时候,交警也会和我一起在路口,护送学生过马路。上学前30分钟内及放学后30分钟内就是我上班的时间。

  未停车让行的,大家可举报

  大家都知道,无红绿灯路段的路口上一般没有电子警察。“护学旗”也有遭遇车主漠视的可能。在这里我先提个醒,经民众举报的机动车不避让“护学旗”的违法行为,按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举报材料可以是照片、视频资料,在拍摄后48小时内及时提供。全省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罚窗口都设立举报材料接收岗,受理群众举报。各交警大队在接到举报资料后审核录入,然后通知违法车辆所有人,听取车主申辩并调查核实。

  经审核,交通违法行为成立的,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予以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不成立的,不予录入、不予处罚。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 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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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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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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