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时,教职员工应优先保证学生安全。昨日,武汉市首部关于校园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提交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该条例明确规定: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当立即组织学生避险自救,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停课、疏散、请先、救助、善后处理等措施。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教职员工应当优先保证学生的安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分组审议中,有委员对该规定给予高度肯定,希望借此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教师师德,防范“范跑跑”现象发生。(楚天金报 记者叶纯 通讯员刘义红、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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