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2月7日电(记者 孔凡元)7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慈善总会等联合举行金盾助学助困金发放仪式。“金盾助学助困金”向2010年考入各类高校的166名公安英烈、特困民警子女发放助学金26.35万元。
特困民警子女代表、特困民警家庭代表及公安厅机关部分民警等150余人参加了仪式。在这166名公安英烈、特困民警子女中因公牺牲民警子女41人,共补助4.37万元;家庭困难民警子女125人,共补助21.98万元。同时向93名患重大疾病民警发放助困金共56.7万元,向578名负伤致残的民警伤残补助金共186.96万元。
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吴鹏飞表示,开展“金盾助学助困行动”是全省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构建和谐警营的具体措施,在全省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上都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从优待警工作的认识,尤其对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负伤、困难民警的家庭,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给予关心关怀,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从优待警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这一平台的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畅通公安优抚工作渠道,不断把我省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据悉,自198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570余名民警在工作中英勇牺牲,8600名民警光荣负伤。因公伤亡的民警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子女。这些牺牲或伤残民警的家庭不仅承受着亲人牺牲、伤残带来的巨大悲痛,同时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切实帮助困难民警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自2002以来,山东公安机关连续开展“金盾助学助困行动”,9年来,共资助困难民警子女和家庭3200人(个),发放助学助困金18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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