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给予补助、报考县乡农技机构优先录用……为鼓励更多大学生参与现代农业,浙江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期给农业发展注入更多的生机和活力。
浙江省政府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近出台的这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
据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介绍,自愿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浙江籍大学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便可享受这些政策。
按照规定,省级财政将对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学毕业生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
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功审定等方面,符合条件者享受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报考事业性质的县(市、区)和乡镇农技(农经)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3年以上、群众满意的大学毕业生,可以采取定向公开招聘的方式充实到县乡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此外,在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等方面,符合者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
赵兴泉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浙江省急需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现代农民。而截至目前,全省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仅有1153人,培育现代农民的脚步需要进一步加快。
浙江省希望通过这样一系列扶持政策,到2015年,实现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全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大学毕业生达到5000名左右。(记者张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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