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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010年12月25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载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善迈的文章《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全文如下:

  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物质保障,也是公共教育财政的重要职能。在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如何从机制和体制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部分省市地方政府为实现纲要规定即将进行试点。

  第一,制定各级教育办学的基本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测定各级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这种标准既要有国家层次上的,也要有省级层次上的,并伴随社会经济、科技和教育的发展逐步提高。这三项标准既是各级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的基本保障,也是评价、监测教育投入、政府教育投入是否充足的基本依据。目前,我国这些标准或是缺失,或是有待完善,上述标准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也是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基础性的工作。部分省市政府选择了这些标准制定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必将推动各级教育和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第二,继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的比重。《规划纲要》规定,2012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百分之四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可操作的基本途径是逐步提高各级财政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同时,要按照国家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国家已规定内外资企业按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也必须缴纳城市教育费附加。在部分省市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还提出了在政府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城建收入等)中规定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支出,这将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第三,努力增加非财政的社会对教育的投入。社会对教育投入是国家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增长的潜力。“纲要”已提出通过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民办教育发展以及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投入。“纲要”提出的各项激励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投入的政策,有待通过试点具体化,部分地方和学校改革试点中,已将如何增加非财政的社会教育投入纳入试点范围。

  第四,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管。这是保证教育经费筹集、分配、使用规范和有效的重要制度保障,它涉及教育预算的编制、分配、执行和管理各个环节,还包括学校国有资产和学校收费的管理等。对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教育经费的监管既需要从制度上规范,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校在改革试点项目中,将对此进行试点,以期从制度上对教育经费进行监管。

  第五,从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角度来讲,增加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有赖于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同时,要按照国家既定的财政预算改革方向和目标,在财政收入方面将预算内外财政资金统一纳入政府控制和预算范围,以解决财政收入体外循环和流失浪费问题。在财政支出方面按照政府职能的界定,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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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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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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