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评优倒向商业化 小学校长对此深恶痛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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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评优倒向商业化 小学校长对此深恶痛绝
2009年10月15日 14:1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亲友团拉票一应俱全,酷似选“快女”

  本报讯 记者许琛、实习生王世宇报道: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掺入商业元素,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亲友团拉票一应俱全,阵势仿佛选“快女”!昨天,在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论坛上,不少小学校长对这一现象深恶痛绝。

  昨天,数十位广东中小学校的校长聚集广州,联合举办了首届“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论坛”。在论坛上,肇庆市百花园小学校长何杰才的发言一针见血:一些地方的少先队工作出现了商业化的倾向,特别是一些青少年评优活动掺杂了太多商业元素,令原本积极向上的争先评优活动变了味:某某县少工委开展“××杯”十佳少年评选活动;某某区少工委开展“××杯”好少年评选活动;某某市少工委开展“××杯”少儿才艺大赛……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亲友团拉票一应俱全,如此评选优秀少先队员,散发出浓浓的商业味,这与选“超女快男”有什么两样?

  “小学生忙参赛,家长忙拉票。一旦有庞大的亲友团介入、运营商助势、网民炒作,各种评选的性质自然起了微妙变化。这种功利化的互动令基层的辅导员陷入困惑,令家长不解。”

  何杰才认为,评选“十佳少年”、“优秀少先队员”等活动不适宜冠以“某某杯”,纵观省级以上的各种评优活动,如“全国劳动模范”、“共和国卫士”、“新长征突击手”、“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等,就没有一个带有“某某杯”的,都保持着应有的严谨与严肃。

  对此,越秀区中星小学校长陆蓓也深有同感:评选少先队员掺入商业元素肯定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各种正规的评比活动中,不可能出现短信和网络拉票这种情况。”陆校长介绍,正规评选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等,都是有严格标准的,学校会设立一个标准,学生自己申报,只有符合标准,才会被选中。

  “少先队员获得各种优秀称号是一项荣誉,对少年儿童本人会产生终身影响,但是被商业化、娱乐化后,会改变少年儿童的思维方式,冲着奖品奖金而参赛,唯利是图,结果伤害了下一代,连累了组织者,养肥了大商家。”何杰才说,少先队工作有走进商业化误区的倾向,应该引起学校和家长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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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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