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9天2岁女儿3次受伤 无资质幼儿园让家长揪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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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园9天2岁女儿3次受伤 无资质幼儿园让家长揪心
2009年10月28日 11:06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左面是被抓后留下的痕迹,右面是咬伤后留着的牙印。尹炳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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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老师管60多个娃娃这家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让家长很揪心

  本报讯 把小孩送到托儿所是为了图个省心,可小徐夫妇却多了一份担心——他们两岁的女儿入园才9天,就已经3次受伤了,最严重的一次是女儿的脸被同班小男孩给咬伤了,留下了牙齿印。“后来我了解到,这所幼儿园现在还没有办学资格证,这样的幼儿园怎让人放心。”昨天,小徐夫妇拿着女儿被咬的照片告诉记者。

  小徐夫妇都是安徽人,来杭州打工四年了,租住在三墩。他们的女儿诗琪今年2周岁。“我们平时工作都挺忙,早出晚归,白天根本就照顾不过来。因为家附近开了家叫‘阳光托儿所’的幼儿园,收费每月也就250元,不算贵,10月12日我们就把女儿送了过去。”

  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女儿入园才短短几天,就频频受伤:10月12日,第一天放学回来,诗琪就哭哭啼啼,白白嫩嫩的右脸颊出现了一道瓜子壳大小的血痕,后来才知道被同班小男生抓伤了脸。10月15日,诗琪膝盖上都是淤青。

  “虽然很心疼,但我想小孩子磕磕碰碰,打打闹闹受伤也是正常的,也就没有追究。”

  可10月20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激怒了小徐夫妇。那天,小徐去接女儿回家,发现女儿脸上竟然有三个血痕,一看就知道是小孩的牙印。“我当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孩子送到托儿所本来是买个放心,可现在却弄成了这样。”

  小徐觉得,事情出在托儿所,是老师没有起到应有的监护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小徐后来也了解到,托儿所并没有办学资质,幼儿园的大部分老师也没有从业资格。

  小徐找到了托儿所的郑园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么写下女儿以后不会留下伤痕的保证书要求赔偿;要么园方适当做出赔偿,包括带女儿看病的误工费等。“我觉得我的要求不算过分的,可园长的态度很强硬。”

  据了解,阳光幼儿园一共收了60多个娃娃,可师资力量却薄弱,连园长在内一共也就4个老师。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郑园长。她承认诗琪被小男孩咬伤的事实,也坦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还在办理当中。她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其实也很内疚,也积极配合孩子治疗。但小孩子这么小,打闹也是正常,家长提出3000元的赔偿有点“敲竹杠”的感觉。“诗琪家长到处投诉给幼儿园声誉抹黑,把一件小事搞大,这更不是我们能容忍的,我现在也很生气。”

  目前,小徐已经把此事投诉到了西湖区教育局。该局督导科的一位工作人员昨天表示会尽快调查、处理这一事件。

  本报记者 徐建国

  本报通讯员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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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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