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孩遭虐待拷问儿童保护网 代表呼吁"零容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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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岁女孩遭虐待拷问儿童保护网 代表呼吁"零容忍"
2010年02月02日 09:39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方日报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儿童暴力案件让人触目惊心,一连串的悲剧背后,最根本的还是全社会没有对儿童暴力‘零容忍’。”昨日在省人大会议上,周丽琼代表为加大儿童保护力度呼吁。

  前段时间佛山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发生虐童惨案。6岁的小雪仪惨遭养母虐待,被割耳断指。周丽琼认为,案件目前虽然已经过去,但是村民的视而不见、医院的延迟报案一次次在“拷问”着现行的儿童保护机制。

  社区、医院、警察应该构成一张严密的儿童保护网,遗憾的是,现在各个环节上都有薄弱之处。据记者了解,倘若村民们能在多年前小雪仪第一次挨打时就上报,村干部、妇女主任能早一点到霍家做思想工作,医院能在案发当天就报警,事情可能就不会这么惨烈。处理小雪仪被虐案件的中山大学社工张良广告诉记者,医院没有对小雪仪进行伤情评估,同时缺乏医院社工的参与,导致了延迟报案。

  周丽琼代表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针对儿童暴力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具体细节还不够完善,在针对儿童暴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漏洞。

  在儿童被虐待尚未达到重伤和死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起诉的才处理,如果儿童是遭受来自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虐待,那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不可能作为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自己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教师、医生、邻居等作为儿童遭受暴力伤害的举报义务人。

  警察在针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儿童实施暴力的情况下,一般只是采取警告的方式,这样可能会使儿童遭受到持续或更加严重的暴力。在儿童作为暴力受害人进入法律程序的过程中,对于如何采取有效方式避免让儿童多次重回忆、讲述受害过程等,目前还没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目前,针对儿童暴力的专业服务队伍十分缺乏。虽然卫生保健部门、教育系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以及妇联、共青团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保护儿童的义务、职责和功能,但是大家都还是处在缺乏协调的状态,没有形成合力。在医院、学校、公安等单位和部门现在还没有配备专业社工。

  周丽琼建议,我们需要在社会大力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让人们意识到,当看到有人打骂小孩时,自己必须立刻报警。在法律方面,对儿童的保护也要更加完善。

  李强徐林谢苗枫张胜波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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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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