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制度发布,对班主任权益落实乃至未来教育发展,必将产生良好的导向和激励功效。必须将班主任事业放到教育发展的重要位置,必须给予班主任应有的经济尊严和经济补偿,必须让班主任得到发自内心的职业敬仰感和忠诚感,必须让班主任在教育行为中获得从容的心理幸福,具有崇高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得到了奉献和付出的对等置换,得到了更多经济激励,作为学校德育和教育发展的重要推手的班主任,必将能为教育奉献出更多的优良效应,将教育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长期以来,受到“教师就是蜡烛”等传统认知的影响,教师、班主任的角色定位一直局限在“奉献者”和“超常付出”等位置上。
一个班级,从鸡毛蒜皮的小事,到考试升学的大事,都需要班主任事必躬亲,早来晚走,披星戴月,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再加上一些现代教育对象的顽劣复杂,班主任无论工作量还是心理压力,都远远超出工作量的最高界限。
可看看班主任的待遇,很多地方还停留在一个月50元的水平,一个馒头的价格已经由一毛钱涨到了三毛钱,而部分地区班主任的待遇仍停留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水平。据报道,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杜时忠教授表示,现在超过一半的教师不愿意当班主任,调查显示,不愿意当班主任的前三个理由分别是:“班主任待遇低,与付出不成比例”、“学校给班主任的压力太大,工作太繁杂”、“学生不好管理,而家长不配合”。班主任留不住优秀、尖子教师,而不得不让更多年轻教师顶上去,这对于教育发展和班级管理质量都是一个无形的损耗。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班主任待遇的重视度一直非常低,尽管教育客观情况发生巨大变化,因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缺乏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他们总有堂皇的逃避借口,“上级没规定”,懒得出台地方性的班主任管理意见。放任班主任在“经济洼地”中挣扎,放任其所辖地教育质量不断萎缩于不顾。
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可谓顺应时局,实事求是,登高呼号,深得民心。它所带来的最大效应就是,我们真的应该像爱护大熊猫一样爱护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了,真的应该用应有的待遇消解他们的职业倦怠了,真的应该用权益回归消除他们的经济分配失衡了。如果让地方性的待遇仍徘徊在上个世纪的水平,显然是一种行政违规,是一种教育懒政了,班主任和基层学校就可以根据这条规定,向上级部门讨要说法。地方行政部门如果不能和新政策接轨,就是对班主任经济权益的侵犯,更是一种不负责任,就应该受到批评和问责。
班主任是教育者,需要奉献,但也是人,有养家糊口的任务,需要必要的经济反哺。各种制度更应多落实这种人性化关心,多一些实实在在的经济关心。总而言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助于班主任的“权利和经济强身”,有助于创建和谐有序的教育发展环境,有助于班主任在身心疲劳时也能昂起“维权的头颅”,有助于教育早日回归良性发展!现在正值新学期的到来,让班主任们昂起头来,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他们的工作中。(刘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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