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制度需要更大的公开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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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招制度需要更大的公开性
2009年05月15日 09:43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湖南罗彩霞事件尚未水落石出,同类事件昨日曝出湖北版。湖北孝昌一中毕业生王俊亮七年前考上长江大学,却被同校高二学生郑某冒名顶替上大学,他本人只得复读一年,才得以考上湖北民族学院。

  罗彩霞事件曝光后,不少人以为那仅仅是个案,不具备典型意义,而高考招生制度总体上还是值得信赖的,是目前“最公平公正的制度”。但湖北版继之曝光,人们很可能会追问,这是不是只是高校招生舞弊的冰山一角。提起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有关部门年年高调打击考试舞弊,现在看来,我们还应关注招生录取这个环节。

  高考招生制度,是我国现阶段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恢复高考制度30余年来,无数青年凭着才智与勤奋,得以晋身高等院校,由此改变了人生。这项制度以学习成绩为客观标准,在上大学与关系、人情、权力乃至金钱之间筑起防火墙,成为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通道,尤其是对底层人群来说,子女通过高考受到高等教育,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阶层上升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希望所在。高考招生公平公正的价值得到守护,也有利于培育社会对公平公正价值的信念,使之成为我国信用体系的宝贵资源。

  冒名顶替事件相继曝光,说明学校及招生部门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严重疏漏。招生人员被权力、金钱或人情搞掂,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闻”,而是时常流传于坊间,很多人从同学、熟人那里了解了黑幕,看到了低分上榜、高分淘汰的严酷现实。什么“内部指标”,托关系,用钱搞掂,也不是凭空杜撰。顶替王俊亮的是一个农民之子,据说家里也没钱,但没钱的农民搞掂了各个招生环节,充分说明高考招生设防的脆弱性。

  对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性,我们必须恢复警惕,持续关注。高校招生,涉及政府教育、公安部门,涉及中学、大学、考试等社会机构。对于公权力,必须加以监督和制约;对于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予以监督。监督和制约公权力是一个历史课题,现在需要破题。而所谓监督,不是出了事,再来事后追究,而是盯住权力行使的过程,盯住社会机构办事的过程,防弊端于未然。 

  监督有一个前提,就是公开。把什么都摆在阳光下,权力、金钱、人情才会收敛起来。目前招生录取也强调公开,但公开程度还不够,有的录取指标有保留,有的录取结果未向社会公布,有的在录取不录取理由上含糊其词。我们需要彻底的公开,公开招生指标、录取过程、录取理由、录取结果,毫无保留。彻底公开了,任他处士横议,监督才算真正到位。□ 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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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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