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生,好像全世界都有,谁不想让孩子进个“好”学校啊。孟母三迁就是典型的择校行为。择校要交择校费,或许就颇具“中国教育特点”了。中考差几分不能进市重点、区重点以及一般高中,交上数额不等的择校费就OK了,也能被立时划入“达线”行列。
你说择校不公,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游戏规则”是事先公之于众的,而且还有教育行政部门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铁定纪律在监管着,如果不到择校生的录取线,腰缠万贯的家长即便想出再大的价钱也断然不行。
你说择校“存在即合理”,恐怕也不完全站得住脚。不到寄宿制高中正常录取线的须交28000元,不到市重点线的须交21000元,不到区重点线和一般高中线的各须交12800元和4600元。以钱数换分数,在一个班级里,有的是抬头挺胸的“正常生”,有的是花钱进来的择校生,要老师将来一点不戴“有色眼镜”看学生,也难。况且,择校生进了重点高中跟不上全班进度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跟不上就自然淘汰”这一无情的教育规律面前,“金钱不是万能”的真理,找到了最好的注解。
这几天适逢中考生交志愿表。有消息说,今年市教委直属的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交大附中、复旦附中和上师大附中等五校,已经率先取消了择校志愿,静安区也在全区取消了择校志愿。
取消高中择校生,进而让择校费也寿终正寝,这无疑是个不小的进步。此举昭示的是教育的公平与社会的和谐。但问题是,这样的好事却似乎留了一个“光明的尾巴”。因为,在今年2月15日出台的《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择校生计划的编制仍然赫然在列。现在个别学校、个别区宣布率先取消,而大多数学校、大多数区县仍可继续择校,这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呢?
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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