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必须可监督,加分岂能"躲猫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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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必须可监督,加分岂能"躲猫猫"
2009年06月22日 14:1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果就加分进行“货真价实”的公示,显然容易暴露出其中存在的作弊与不公正行为,采取这种缺乏可监督性的公示方式,便可逃避公众与社会的实质性监督。其实,不单是高考加分,所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示项目,有关方面都应当督促公开详尽信息。

  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名单,16日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后,考生家长章先生致电媒体称,表格中只有4000多名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加分项目与分值,比2008年简单了许多。“这叫我们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呢?”章先生说。

  包括浙江省高考加分公示在内所有公示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引进群众与社会对于相关工作的监督,促进公平公正,所以可监督性应该是对于公示的最为基本的要求。如果一项公示缺乏可监督性,群众与社会不能对公示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公平公正,这样的公示也就失去了实质性的意义。像浙江省2009 年高考加分公示这样只公示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加分项目与分值,而无学生所在学校名称与具体比赛项目,显然缺乏基本的可监督性条件,令其他学生与家长无从进行监督,自然也就难以达到公示旨在促进公平公正的目的,也令此项公示的意义大打折扣。

  正因为具有可监督性才能有效引入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充分发挥公示促进公平公正的功效,当某项公示缺乏基本的可操作性,我们也就可以判定其是在有意逃避来自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公示不过是在走形式、做样子。浙江省高考考生“三模三电”加分多为权势家庭子女所垄断,经由新闻媒体曝光后,浙江省有关方面并未对加分考生进行清理,未见有不符合条件与弄虚作假的考生被取消加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就考生加分进行“货真价实”的公示,显然容易暴露出其中存在的作弊与不公正行为,伤及部分权势家庭及其子女的利益,也令当地有关部门下不来台,所以,当地有关方面便采取这种缺乏可监督性的公示方式,来逃避公众与社会的实质性监督。

  高考加分是否公正涉及每一考生的切实利益,所以考生及其家长有权利要求教育与考试部门详尽公开考生加分信息,以便对考生加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及其家庭的利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所以通过具有可监督性的公示详尽公开考生加分信息,也是社会公平与正义提出的要求。正因为如此,面对浙江省教育与考试部门在公示有关考生加分情况上“躲猫猫”现象,当地有关方面应当出面予以纠正,要求教育与考试部门公示有关考生加分的详尽信息,以接受群众与社会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其实,不单是有关考生高考加分情况公示,所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示项目都应当强化可监督性,有关方面都应当督促公示部门公开详尽信息。与此同时,有关方面应对信息公开与项目公示相关法律、规章与地方性立法作出修订,通过明确规定信息公开与情况公示必需尽可能详尽,尤其是应当公开与公示全部主要信息途径,强化各类信息公开与情况公示的可监督性,以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公示的功效,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魏文彪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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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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