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办民校”这病还有治没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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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校办民校”这病还有治没治?
2009年08月28日 14:0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英国政府办的广播电台BBC和美国政府办的电台VOA是不做商业广告的,因为那些国家的人民很清楚:政府的电台是用纳税人的钱办的,不能拿纳税人的钱做资本,赚纳税人的钱,自己私分。但我们这边却大不相同。几年前,我和另一位教授到外头开会,学校派了辆车送我们,结果我们学院要交钱给学校车队。当时我很纳闷,学校的轿车和汽油都是用政府的拨款买的,司机的工资也是用政府经费发的,车队拿我们学院的钱干什么用?我太太说,你干好自己的事,想那么多干什么?我不敢顶嘴,但心里总觉得,有些道理不想清楚,干事情就是胡闹。

  早几天,广东省教育厅宣布,租出去的住宅小区配套学校要收回公办,公立学校教师不准在“民办学校”教书。中国的教育一向人言啧啧。教育厅的决定一见报,就成了街谈巷议的大事。有的报纸发表社论,说“实现教育平权需要政策连环解套”。接着有人写文章,议论“问题的盘根错节和解决的难度”。事情真有那么复杂吗?

  先看小区学校收回公办。学龄孩子一定要念书,不然父母要关局子,买了房也住不成,所以住宅小区必须盖学校。但法律只是说孩子要念书,没有说非得进公立学校,小区学校姓公还是姓私并不是个问题。可能有人会说,私立学校收钱太多。但公立学校就不花钱吗?如果除以学生人数,多数公立学校花的钱比私立学校要多得多。只不过公立学校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经过政府收税、拨款转一圈,大家没有注意而已。要是把这些钱通过教育券交给私立学校,私立学校的收费也会一下子就降下来。当然,一个住宅区可能只有一个地方适合办学。牵涉到垄断,就一定得有牵制,不能全凭自觉。政府可以制定小区学校的收费标准,让申请办学的人都遵守规矩。住宅区学校的问题用教育券加收费标准就能解决,不见得非要收回公办。时至今日,一出问题就想一大二公,那似乎有点土气。

  至于公立学校教师不得到“民办学校”教书,那是明摆着的道理。有几次我在报上看到招生广告,标榜一家“民办学校”的校长是公立名校的教务长。我跟朋友讲,公立学校的教务长是公职人员,拿着纳税人给的工资,却去办高价的“民办学校”赚纳税人的钱,真是岂有此理。

  另外,不同的“民办学校”、私立学校是互相竞争的。公立学校的领导或教师拿了纳税人给的工资,就是拿了其他“民办学校”和私立学校举办人及教职工给的钱,要是去搞自己的“民办学校”,跟别人竞争,这也没道理。

  看到这两点,就会发现,公立学校去搞什么“民办学校”是完全荒唐的。公立学校是人民的学校,人民是学校的主人。但一些有名的公立学校却去搞“民办学校”,赚人民的钱,赚自己所有者、自己主人的钱。我不知道这怎么能讲得通。也许这些“民办学校”会说它们没有用公立学校的资源。这几乎不可能。无论如何,它们一定利用了公立名校的品牌,这就是重要的资源。难道它们认为公立名校的招牌根本不值钱?要是那样,它们干嘛都把公立学校的招牌搁在自己校名的前面,奉为自己老爹的姓氏?

  广东省教育厅的决定刚宣布,一个接一个公立学校的头儿就出来讲话,说他们搞的“民办学校”符合政府的规定,可以继续赚钱。于是很多人问,“名校办民校”的病还有治没治?其实事情并没有那么“盘根错节”,也不需要“连环解套”,只要官员们把道理想清楚:政府和所有公立机构的一切资源都属于人民所有,在正常情况下都不能经商创收,不然就是拿人民的资本赚人民的钱,或者拿人民的资本挤压人民自己办学和经商的权利。教育厅说今年年底要完全清理改制的初中和小学,希望教育厅的药方能治到病根上:公立学校一律不能另外办学赚钱,不要再作任何纠缠。  □袁 征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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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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