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在今年高考招生中,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目前的操作程序、透明度并不能有效保障这一评价的“科学真实”,而由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学生接触最多、最有“评价权”,起着重要监管作用的监管部门又怎么知道他们的评价是否科学。更何况,人的“综合素质”本身就难以“测评”,成长中的孩子还都需要“发展性评价”呢。
教育部称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入考生录取因素之列,也格外强调这一做法背后的监管举措。比如,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形成高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调控、社会有效监控的自主招录制度。但“高校自我约束”和“政府宏观调控”,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科学、有效、严格的透明监督机制。但目前,这一情况显然不尽如人意。拿今年重庆高考生中多名官员子女的民族身份造假及浙江多名“权贵子女”加分造假来说,首先是社会的监督举报及媒体的积极介入调查,而不是相关学校及监管部门的“主动揭丑”,而且,即使是在公众纷纷要求相关部门公布这些作弊人员名单的时候,相关部门还一直没有给予公布,如此的“监督环境”,能让公众放心吗?
由此可见,在此种境况下的“综合素质招生”制度,本身的“综合素质”就有待提高,如果没有一个决绝的态度,没有一个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那么,这种符合招生考试发展大势的学生“综合素质招生”制度,不要也罢。(紫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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