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最好礼物:“尊师重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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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节最好礼物:“尊师重教”
2009年09月10日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是第25个教师节。我们希望所有的教师能在繁忙工作的同时,快乐地度过这个属于自己的节日。

  我国在1985年确定9月10日为教师节,旨在发扬“尊师重教”传统,提高教师地位。但现实中,我们发现“尊师重教”的传统沿袭至今,教师地位和待遇还面临着不小的尴尬。

  先说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处境。随着社会观念的变迁,物欲横流,再加上教师群体中出现的部分丑恶现象,教师头顶的光环既有耀眼的一面,也有黯淡的一面,有时还成了如履薄冰般的差事。从以前教师体罚学生,到目前教师不敢管学生,在“市场化思维”下,学生翻身成了“老板”,教师成了“打工仔”。以至于教育部前段时间专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算是一种矫枉过正后的“平抑”举措吧。

  古语有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多年以来,芬兰总是在“国际学生评量计划”中名列前茅,秘诀之一就是教师的尊崇地位。据芬兰媒体的调查,年轻人最向往的职业是中小学老师,一般普通小学老师受敬重的程度是其它地区难以想象的。再如韩国,中小学老师甚至因为收入高被称为“移动着的中小型企业”。而且,韩国的敬师风气已经深入人心,学生对老师更怀有近乎本能的敬畏之情。

  再说教师的福利待遇。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教师法》,到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义务教育法》均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再到2008年12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但目前在很多地方,教师工资依然难望公务员项背,教师的绩效工资也不能全部兑现,或者被一拖再拖。

  我们给予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之类的美誉,美誉鼓舞人心,但教师背后也都有一个个开支不菲的家庭,课堂之外,他们也要面对油盐酱醋的日常生活。与那些冠冕堂皇的感恩话语、适时应景的表彰颁奖相比,教师们更需要的是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的提高,是“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承诺的践行,是绩效工资全部兑现。

  在教师节给老师送礼,这份礼物最应该是教师权利地位的制度性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实质性提高。

  (薛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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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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