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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年龄非本质问题
2009年12月10日 11:16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围绕“教育部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儿童入小学”的新闻,坊间热议不断。支持者称,此举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也有人表示,可能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入学年龄非本质问题

  李 妍

  教育部门之所以在儿童入学年龄上切下如此刚性的切口,折射了当下的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当然,以年龄作为是否入学的标准,对教育本身是否合适,似乎也值得商榷。就像一位教育学者所说的,不是说孩子超过了6岁就一定适合上学,而不满6岁的孩子就一定不适合读书。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否松绑年龄其实并不是教育的本质问题。关键在于,在有限的教育资源面前,我们如何设计一套科学的评判体系,界定是否入学的标准;我们如何在确保多元化的教育创新机制下,搭建一个多维的监督框架,保证教育的公平。

  有位年轻人去年从某大学毕业后,父母劝他报考大学生“村官”,他说“掉价”;帮他找了一份底薪千元的公司文案,他又嫌“丢人”———

  “面子”不能当饭吃

  徐曙光

  现实生活中,像这位大学毕业生一样的年轻人其实并不少。他们宁可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业,也不“委屈”自己从事一项“不体面”的工作。其实,工作无高低贵贱之分,公务员是工作,扫马路、摆水果摊也是工作,只要是靠自己的双手合法地赚钱都是值得尊重的。作为大学生,不妨树立灵活务实的就业观念,眼睛不要只盯着上面看,还要往“下”看:到中小城市、中小企业去,从基层做起,也是一条好路子。只要肯放下“面子”,真正认识到“面子”不能当饭吃的道理,就业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新出台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房3月以上只交20%物业费———

  关键是充分听取民意

  文婧

  我们的确强调立法要体现民意,但这里的民意不应该是特殊群体的民意,而应该是全社会的民意。全社会的民意应是在利益相关方的充分博弈过程中相互妥协而形成的,没有博弈,没有妥协,就不会有“全体民意”。就社会影响而言,空房只缴20%物业费,客观上必然减少房屋空置的成本,造成住房资源的浪费,进而变相地鼓励囤房炒房等投机行为,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窃以为,诸如此类地方法规的出台,关键是要征询经济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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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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