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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教育可以进中小学课堂
2010年04月19日 11:33 来源: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应海燕

  近年来,中小学生自杀问题日益严重,正在演变成沉重的“教育门”。连续发生的青少年极端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现实生活中各地时有发生学生服毒、跳楼等自杀案例,让人扼腕痛心。

  中小学生由于缺少对生命本身的深刻认识和对死亡本身的感知,导致严重后果。如果我们认真反思日常的学校和家庭教育,就会发现在教育过程中,父母和教师都忽视了最本质的教育问题——热爱生命的教育,而这应当是教育的核心。正因为缺乏对生命价值必要的认识和理解,中小学生在追求人生理想的实现过程中,会失去最重要的载体和前提。进而,在压力与挫折面前不堪重负,难以承受生命之重。

  在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不断增高和日趋低龄化的今天,生命教育应当成为青少年的人生必修课。中小学阶段学科教育是主渠道,对老师的要求也比较高,学校应当加强教师“生命观教育”的培训,提高教师生命教育的意识,有效整合各学科生命教育的资源。

  就生命教育来说,还有一种更深刻的教育方式,那就是死亡教育。学校可以开设死亡教育课。由于我国特有的忌讳死亡的文化传统,死亡教育一时难以被认同,所以在内容的选择和形式的设置上需要精心构思。

  目前学校主要从三种途径开展此项教育,“走出课堂”的体验式、参观式主题活动是最常见的教育方式,比如参观戒毒所,模拟自护自救,请殡葬行业的从业人员或护士,对学生谈人死时会发生什么事等,并让学生轮流通过角色替换的方式,模拟一旦遇到如父母因车祸身亡等情形时的应对方式,体验突然成为孤儿的感觉。这门课能够帮助学生体验遭遇损失和生活方式突变时的复杂心情,学会在非常情况下对情绪的控制,因为很多人自杀是以情绪失控为起点的。

  第二种是渗透到学科教育中。这对教师的要求很高,老师要具备很强的生命教育的意识。要求教师将各自学科中与生命教育相关的内容筛选、提炼、总结出来,然后有意识地在教学中加强这部分内容。第三种是专项教育,使用地方教材,比如心理健康教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等。

  生命教育应该成为教育的永恒主题,死亡教育作为生命教育的特殊形式,有助于青少年情感、人格等方面健康发展,只有体验到做人的尊严和生命的可贵,才能真正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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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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