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长委员会保护受教者权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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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家长委员会保护受教者权益
2010年06月22日 16:0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丙 奇

  深圳市高级中学是深圳基础教育领域“四大名校”之一,而与深高学区相邻的深南中学则是一个连区重点都算不上的普通中学,处于招生不足的尴尬境地。今年5月7日,这两所学校举行了合校仪式并办理了交接手续,深南将挂牌为深高初中部。不想,这引发一场合并风波,深高学区的千余名业主签名反对合校。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对两校合并的决定既合理也合法。在笔者看来,这场并校风波的起因,也正源于此。也许在政府部门看来,对于公办学校怎么处置,是并、是撤,完全可以由政府拍板决策;而且,依照《义务教育法》,地方政府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将这一强一弱两校合并,可以辐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以,是既合理也合法的。

  但是,通过合并方式,实现强弱两校的均衡,这种均衡思路本就值得商榷。能被家长接受的均衡,不是“削峰填谷”,通过稀释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也不是“名校品牌输出”,或曰“挂名校标签”,或组建“教育集团”,将薄弱学校变为“强校集团”的加盟学校或分校。客观上说,这些“均衡”规避了政府对薄弱学校的投入责任,没有在实质上提高办学质量。

  去年5月,国务委员刘延东针对“撤点并校”指出,要以规划为先导,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或“一哄而起”,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以此观察深圳这起合并事件,无疑缺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这一环节。据媒体报道,在学校合并签约后,学区居民都被蒙在鼓里。

  学校的合并决策,其实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这其中,有政府部门的利益,有合并所涉学校领导、教师的利益,有学生及家长的利益,还有相关学区业主的利益。比如,有家长就十分担忧,“原来是6个班,现在要办16个班,办学水平能不受影响吗?而且,两所学校合并会有一个磨合期,赶上这两年上学的孩子岂不成了过渡期的牺牲品?”没有充分博弈难以达成共识,政府部门决不可以简单将利益中的一方拒绝在决策大门之外,并斥反对并校者是出于一己私利。

  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已经被我国政府反复提及。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中,曾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举办上百次座谈会,发动公民参与,集思广益。国家教改《规划纲要》还指出,要“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深圳教育局或可借并校决策讨论之机,促进各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各社区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参与教育管理和决策的作用,这样既可以有效推进学校合并,还能推进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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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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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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