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屡行窃或被判刑 超过五千可判3年以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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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屡行窃或被判刑 超过五千可判3年以上
2010年05月07日 13:3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以前由学校给予处分 今后将加大打击力度 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来,广州大学城连破两起学生盗窃案,社区警察周泓在博客发出专门警示:学校考虑到对同学的前途影响,以前往往是予以校纪处分,以后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必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警员透露,目前不少学校不时均有发生学生小偷小摸的行为。学校因为考虑到对这些同学前途的影响或者偷窃金额不大,只给予其校纪处分,有些案件并没有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已经是对这些同学最大的宽容”。警员表示,学校以后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将加大力度,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必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大学城社区警务室掌握的档案中,目前校园小偷盗窃的物品从书本、鞋等日常用品,到钱包、手提电脑等大金额物件一应俱全。有些学生还私自改装学校公共设备,进行窃电、窃水。如果学校认真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追究的话,有很多学生会锒铛入狱。

  文/记者陈翔

  超过五千可判3年以上

  4月27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广州大学城某大学学生),趁广州××大学学生宿舍E504房熄灯无人之机,从其居住的E503房的阳台攀爬到相邻的E504宿舍的阳台,然后进入该宿舍内,将事主魏某放在该宿舍内大门右侧的一台NEC牌手提电脑盗走,得手后携带赃物原路返回E503宿舍。4月30日下午3时多,事主魏某与该校物管保安员到E504宿舍寻找失物,李某将所盗的手提电脑藏在该宿舍入门第一张床(同学梁某同住)被子下面。后被事主寻获并报警,警员将嫌疑人李某传唤至小谷围派出所处理,现该案正在处理中。

  4月28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广东××大学学生)趁夜深人静,窜到广东××大学生活区西六栋,通过翻越护栏的方式进入351宿舍,乘学生熟睡之机,盗得现金人民币103元,逃离现场时被伏击守候的保安人员当场人赃并获,后扭送到小谷围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曾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外,曾某还交代其于4月初曾到广东××大学西八栋,也是以翻越护栏的方式先后进入两间宿舍盗窃,盗得笔记本电脑两台、MP3一台及诺基亚手机一台。现该案正在处理中。

  不久前,大学城某校开除了一名大四学生。社区警员介绍,这名大四学生屡次作案,且累计偷窃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属于“数额巨大”的盗窃行为,依据刑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手法

  剖析

  多为顺手牵羊

  一线警察介绍,大学里小偷实施盗窃的场所主要有两个:一是宿舍,二是公共场所,如教室、图书馆等。

  小偷作案形式多为顺手牵羊,或者利用大学生宿舍不少共用阳台,或窗户相连的特点,翻窗入室。小偷选择作案时间也大多选择上课时间或放假前后、新生入学或学生毕业之时。

  大学生盗窃多为虚荣心作怪,也有的是出于报复、空虚,甚至是偷窃癖导致。

  警察说法

  为什么高校大学生校园盗窃案屡见不鲜?周泓认为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某些同学法律意识薄弱,觉得小偷小摸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其次是校园盗窃案件难于取证。

  第三个原因是学校基于对学生前途和学校声誉的考量,往往对学生盗窃行为给予较轻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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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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