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校长:学术剽窃等同抢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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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大学校长:学术剽窃等同抢劫
2009年06月04日 16:54 来源:城市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在天津大学“2009年度新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培训会”上,天大校长龚克一再向刚刚上任的新博导强调:好导师必须要有好德行,在学术领域,剽窃等同抢劫。

  时下正是高校硕博毕业答辩的时间,而进入5月以来,“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几万字的硕士论文仅用替换键搞定;比“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还要牛的论文抄袭,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两位博士生的毕业论文,除“致谢”内容外,标题、内容一字不差……多起学术造假案的曝光,让学术道德和学风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学生出了问题,把关不严也好、纵容也好,导师的责任难以推卸。因此,在此次天大新聘博导培训会上,校长龚克在主题为“怎样才是好导师”的发言中,从多个方面阐述了为什么要做好导师、什么是好导师、怎么样成为好导师。

  龚校长认为,作为一个好导师,最重要的是师德,好导师必须要有好的德行。他认为:“大学以育人为本。育人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言传身教如何为人、为学。导师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学生的人生,因此,怎样做一个好导师是新聘导师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随后,他解释说:“‘修德而后可讲学’。好导师还要有好学风,应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应像教育学家陶行知所说的那样‘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做真人、办真事、说真话、写真文。在好学风所涵盖的各个层次中,真实是学术规范的核心,必须要杜绝伪造、歪曲、剽窃。在学术领域,剽窃等同抢劫。如果你拷贝别人的考试答卷;或者从某杂志里找出一篇论文,把它冒充为己有;或者从他人的作品里摘出一两个措辞得当的短语,把它们放进自己的作品,既不归功于作者,也不使用引号;或者居然用别人出色的观点去证明自己是天才,那么你便犯下了知识偷盗罪。如果你被抓住,将受到惩罚和羞辱。”

  “我曾经于今年5月8日,通过Goole搜索引擎检索,查询到关于学术规范的词条385000条,关于学术道德的词条417000条,关于学术腐败的词条441000条,关于学术打假的词条247000条,关于科研诚信的词条1,470,000条,由此可见,学术道德和规范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必须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学术行为加以规范。”龚克表示,作为导师应该谨记:“我们的行为和标准在影响学生,对于科研诚信我们有教育职责。导师必须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原则和诚信标准。”(刘晓艳)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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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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