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欠费不能查成绩 一学院出台内部规定引争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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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欠费不能查成绩 一学院出台内部规定引争议
2009年06月22日 14:1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 记者邝穗雄报道:“学院这种做法是不是太过分了?”正值期末考试,校址在海珠区的广东商学院出台“欠费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的规定,引起欠费学生的不满。

  欠交学费原因复杂

  据该学院大三学生小程介绍,学院教务处日前在校园网上发布通知:“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今后欠费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有效期限截至2010年1月31日。

  据了解,现在的考试成绩,都需要学生自行登录校园网通过密码查询,学院不另行通知。不少欠费学生上网查询时,对话窗显示因该生欠费而不能查分。查询不到成绩,就无法统计学分;修不满学分,就不能毕业。“不单是欠学费,连欠水电费的同学也不能查成绩。”另一名女同学补充说。

  “出现欠费的情况有很多种啊。”小程表示,的确听说有同学把家里给的学费花掉了,或拿去炒股做生意,甚至吃光玩完,但总的来说,这种恶意欠费现象真的不多。有些来自贫困山区的同学学习一向勤奋,大一大二时都没欠费,到大三时,家里实在困难,欠了几千元,就查不到成绩了。“更无辜的是我们这些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是在第二个学期才发放到我们的账户里,因此不能及时缴费。”一学生无奈地说,学校的规定“一刀切”,贫困生也查不到成绩了。

  学生欠费有违契约?

  学校教务处一处长解释,学校的确有这样的规定,出台这样的规定的出发点肯定是为学生好。出台是有依据的,但来龙去脉并不太清楚,因为收费的不是教务处而是财务处。他表示,学生如有实际困难,可以直接找他。

  该校有资深老师认为,目前高校学生欠费现象非常严重。现行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高校与学生之间实际上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学生考取并交费进入大学学习,大学就要尽培养的义务;如果学校尽到了培养的义务,学生却拖欠学费,也是有违契约的。学院这样做虽然让人难以接受,但符合双方的契约关系。

  法无明文留下争议

  目前,国家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只明确了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依法履行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即缴费上学的法定义务,却没有出台对恶意拖欠学费的处罚规定。由此,留下了许多争议。

  据了解,广东高校学生年欠费总额超过2000万元。有人认为,高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是解决欠费问题的有效途径。学校也“八仙过海”各自出招,有的采取禁止考试、不准答辩、甚至成绩归零等极端措施“处罚”欠费学生。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认为上述做法并不可取,欠交学费的原因非常复杂,很难准确判定欠费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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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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