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大一研究生坠楼身亡 警方初步认定自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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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大学大一研究生坠楼身亡 警方初步认定自杀
2009年11月27日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6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内,该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一位2009级男研究生被发现坠楼身亡。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初步认定该生为自杀。

    男生坠亡公寓平台

  事发地点位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新2号学生公寓楼,该楼高5层。据楼内学生介绍,昨天上午7点多,他们下楼梯时透过楼道边的窗户看到,有位男生仰面平躺在一层和二层之间的外平台上。该男生穿着斑马条纹毛衣和灰色裤子,头部及平台上有很多血迹。意识到是有人坠楼后,学生立即通知公寓楼管员。楼管员报告了学校保卫处,并拨打110报警。

  上午8点左右,民警赶到后封锁现场进行勘察。经医护人员现场检查,该男生已无生命迹象。

  事发后,新2号学生公寓楼根据学校要求加强了管理,严格限制外楼人员出入。昨天上午9点半,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位试图入楼的本校学生都被管理员拦住,即使是住在该楼的学生也要出示证件后方可入内。

  据楼内学生介绍,死者所在平台正上方的几层并无窗户和阳台,只有公寓楼顶上能站人,但楼顶四周有1米多高的水泥墙及金属护栏,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失足坠楼,除非攀爬护栏后跳下。

  同学买花缅怀逝者

  学生小江(化名)介绍,坠楼者小岩(化名)是他的同学,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09级研究生,住在新2号学生公寓楼2层的宿舍。小岩平时性格开朗,为人随和,在班级里人缘很好。虽然入学才3个月,但小岩与老师和同学都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小江表示,目前全班同学都沉浸在悲痛中,情绪很低落,大家仍无法接受他坠楼身亡的事实。

  该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老师证实了该院学生坠楼身亡一事,并表示正在等待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不便对外透露更多消息。

  昨天中午,同学们自发买来一束束白色菊花,缅怀离世的小岩。同学说:“我们想把菊花放在他走的地方,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思念,希望他这一路不会寂寞。”

  初步认定死者自杀

  据中国政法大学宣传部部长刘女士介绍,小岩来自山东青岛地区,大学本科即就读于该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本科时曾担任学生干部,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刘女士介绍,该生非常优秀,今年9月份研究生入学才3个月,并没有听说他在生活、学习中遇到什么不顺,事发后,学校师生都感到非常震惊。

  刘女士表示,学校专门成立了由校院领导、老师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逝者后事,并安抚师生的情绪。校方已经通知逝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根据警方调查,初步认定该生坠楼系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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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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