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局认为不能认定天一职院“学术造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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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教育局认为不能认定天一职院“学术造假”
2009年12月04日 2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12月4日电(记者 张慧慧)今天,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核查组就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学术造假”事件公布了核查结果,认为《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课题在申报宁波市教学成果奖中不能认定为学术造假行为,但课题组在附件材料整理及表达方式上欠妥。

  针对有关教师的实名举报和新闻媒体报道情况,宁波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核查组,对教师举报和媒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核查。浙江省教育厅也专门派出工作组协助调查。

  据了解,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成果完成人:陈健尔、应志国、许复贞、张承刚、乐军波)于2009年1月参与了宁波市第六届高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该项目获二等奖。3月9-15日,获奖项目进行公示。7月,该市政府发文公布获奖项目。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

  关于卫生职业教育网网站及点击量问题。经核实,在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时,卫生职业教育网确未建立。当时学院运行的网站有教务、网络课程、成教网站等,其中教务、网络课程网依附于学院网站,成教网站有自己独立域名。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有指导专家建议学院将三个网站的相关内容整合,并设立卫生职业教育网,使原先分散在各处的培训工作更为直观。课题组采纳了专家的建议。按规定,申报截止期为1月15日,学院新整合的卫生职业教育网站于1月20号以后完成并陆续充实内容。申报书提到的点击量13万人次为原成教网站的点击量。该网站的点击量与评审结果无直接关联。

  关于15本讲义问题,经核实,近年来,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学院教学资源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公共卫生人员和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在岗培训,开设了《公共卫生概论》、《卫生监督》等一系列培训课程,开展过相关15门课程的培训工作。为了说明培训工作情况,课 题组在申报支撑材料中采用了以制作封面并覆盖摆拍有关讲义的方式。

  关于修改学院工作计划问题。经核查,教学成果奖是对学校教学工作成绩和经验的总结提炼,“阶梯式卫生职业教育统一体”是学院在几年的实践中提炼出的人才培养培训新模式,是对多年来办学模式的总结,此名称提出在工作实践之后。经查证,学院确实开展了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应在以后的工作计划中增补“阶梯式卫生职业教育统一体”的概念,但课题组在组织申报中修改了原有的工作计划,此做法不当。

  宁波市教育局核查组认为,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在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培训上做了大量工作,此项成果反映的学院教学、管理等工作是客观事实,符合教学成果奖评审条件,举报信件及媒体所披露的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情况,是课题组在附件材料整理及表达方式上欠妥,不能依此认定为学术造假行为。

  另外,核查组也就陈健尔国家教育部“教指委”委员身份及教授职称问题进行了核实。陈健尔同志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身份属实,有关部门在行文中涉及姓名、单位有误,现在教育部网站上已作更正。其教授晋升程序、条件都符合有关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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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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