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机构下“逐客令” 孩子兴趣班搬入储藏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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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活动机构下“逐客令” 孩子兴趣班搬入储藏室
2010年01月12日 13:55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校外活动机构向社会力量办学下“逐客令”

  □晚报记者 钱钰 报道

  “家长您好,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精神,下学期,您通过XX业余学校报名参加的故事班、唱歌班,因故变更上课地点,不再安排在本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 ”

  近日,家长李蓉女士接到本市中心城区某青少年活动中心发放的一纸通知单,突如其来的变更,让她措手不及。记者了解到,由于本市开展专项清理、严查学校出租校舍问题,去年底,部分在校外活动机构租借教室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就收到“最后通牒”,这一“逐客令”使部分孩子的兴趣拓展课被打断。

  记者也了解到,对于是否允许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借活动中心的教室,以举办非学科类的兴趣拓展班,各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也态度不一,有些中心完全清理,有些中心仍然有保留,执行情况有所不同。

  家长心焦

  “我的孩子该去哪上课? ”

  这几天,李蓉忙着四处踩点,临时变更的上课地点成了她的一块“心病”。 “以后,我们周末时间都得浪费在转战于各个上课点了。 ”李女士无奈地说,每周三堂兴趣拓展课,以往都在同一个地方上,现如今要转战三个地方,乘公交又不方便,看来只好打的了。

  李蓉的女儿上小学,她给孩子报名参加了唱歌、讲故事等兴趣班。“我家住浦东,可浦东人口密集,家门口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本报不进去,无奈只好‘舍近求远’,辗转来到市中心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这里人少,我们身边好多浦东的孩子,都在这里上课。 ”

  “以往孩子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家长很放心。 ”李女士说,现在业余学校临时租借的教室分散在各个点,不仅不方便,而且由于租金上涨,学费也紧跟着每门涨了100元。

  在李蓉看来,家长最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现在孩子上课的地点五花八门,有写字楼、宾馆甚至小区会所。由于房源或资金问题,部分业余学校临时租的地方环境较差,“有的为了节约经费,竟将堆放器材的小储藏室改头换面,变成孩子唱歌、讲故事的教室,没有安全保障,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

  业余学校

  艺术类兴趣班几乎停课

  孩子无处可去,业余学校也是一肚子苦水。

  “我们在活动中心租借教室已有5年了,自从接到 ‘最后通牒’,就开始寻觅新上课地点,可相对于活动中心半天只收百元左右的低廉费用,外面的租金简直是 ‘天价’。”金钥匙业余学校蒋老师说,在外租借一间价格最低的小教室也要300元/半天,如果从早上到晚,一天就要900元, “而有的教室,像机房,则要500元/半天,大一点的教室甚至半天就要1000元!”蒋老师说,教室租金上涨,学费只能水涨船高,由原来的350元每门涨到450元, “家长的负担确实一下子重了很多!”

  “最令我们头疼的是,艺术类的兴趣班几乎办不下去了。”蒋老师说,由于琴房、舞蹈房等专业教室租借起来相当困难,无处可去只好停课。据她介绍,目前学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由于艺术类兴趣班中断,将近一半的学生要受到影响。 “很多学生都在准备各类艺术类考级,一下子中断学习,确实很麻烦。”

  活动中心

  “我们是执行上级规定”

  校外活动机构为何要向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下“逐客令”?

  记者查阅市教委相关文件了解到,学校在放学后,将教室出租给社会机构,用于办各类课外辅导班,属于教育乱收费。今年本市对此开展专项清理,严禁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

  “我们也是执行相关规定,年底是清理校舍出租问题的最后期限。 ”该青少年活动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与这些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均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财务也是独立核算的。

  “一直以来,我们对社会力量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都进行过严格筛查,禁止一切学科补习班,活动中心与社会办学机构也仅是校舍租借的关系,费用很低廉,不存在创收的关系。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文件中只是规定学校不得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还没有明确到校外机构是否也包含在其中,“但青少年活动中心也享受学校待遇,为了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我们还是决定今年彻底将‘门户清理干净’。 ”

  针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撤出后,部分教学设备闲置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下学期,他们也将制定新的活动方案,尽量将场地利用起来。如晚上开设提高班,招收一些特长学生,进行免费培养。

  市教委:支持非学科类兴趣拓展

  昨天,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部分学校将校舍出租出借后,也带来了任意侵占校舍资源、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与秩序等诸多问题。此外,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机构举办学科辅导班,也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于是,本市部分区县大力推进“退租还教”工作,清理“校中校”,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如徐汇区“退租还教”后,多年被挪作他用的校舍收回,一些校园周边的环境变得更优美、更整洁了。不少学校借机调整校舍布局、增添素质教育设施,如将收回的校舍改建成乒乓房、健身房、阅览室,这些昔日的出租门店,现在成为学生们最喜欢的活动场地。一些区县清理校外教育机构举办的学科辅导班,也减轻了孩子们的负担。

  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该负责人也表示,可能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有关青少年活动中心性质的认定,以及是否能容纳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科类兴趣拓展班,各方有不同的看法,一些细节问题还有待斟酌和商榷。不过,他认为,在减轻学生负担的同时,对于学生非学科类兴趣的拓展应该支持。

  专家:兴趣班怎能“一赶了之”

  学校“退租还教”后,教学环境得以改善,最终受益的是学生,家长对此也非常拥护。

  目前,本市一些区县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都在陆续清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此,家长李蓉也有自己的想法,“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搞学科补习,或租给商铺搞赢利性创收,确实该禁,但孩子正当的兴趣培养也该禁吗? ”

  一方面家长在抱怨孩子兴趣拓展没有去处,在外上课“打游击”不方便、价钱又贵;另一方面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机构的教学资源却闲置。校外活动机构是孩子们最好的活动场所,如果也将孩子拒之门外,家长普遍感觉可惜。

  “在政府做了这么多改进举措的同时,对于这些社会力量办学,是否该区别对待,‘一关了之’、‘一赶了之’也将面临不少后续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上海社科院青少所所长杨雄表示,这个问题要区别对待,一方面要减轻学生的负担,清理不合理补课;另一方面,也不能因减负而“因噎废食”,不能搞“一刀切”,在闲暇时间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素质拓展很有必要,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场所。

  杨雄建议,不妨绘制一幅活动场所的“信息雷达图”,对本市各个区青少年闲暇活动场所做一次排查摸底,并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普及艺术、科技等教育,仅靠校内、外教育机构不行,仅靠社会力量也不行,应该统筹协调,让大多数的未成年人受益,以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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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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