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教授发帖称应保证公民享有教育平等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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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法学教授发帖称应保证公民享有教育平等权
2010年03月12日 15:3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年来,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一直关注教育公平。3月10日,张千帆在自己的QQ空间里发表了一篇日志,直指教育不公。

  -商报记者 王海科

  妨碍大学多元文化的形成

  这篇日志的标题为《和人大代表对话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他在日志中说,高考对很多中国人来讲不仅是一次升学考试,更事关一个人的前途,甚至关乎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幸福。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重要性要求大学招生应该重视考生享有大学教育资源的机会平等权。

  “但令人遗憾的是招生公平问题却被忽视了。招生不公平直接违反了宪法平等原则、侵害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和平等权,加剧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教育差别,降低了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了国家人才和培养的标准,妨碍了大学多元文化的形成”。

  应保证公民享有教育平等权

  在制定招生计划的过程中,各大学往往会在招生人数和招生指标比例上对大学所在地省市给予相当的倾斜,给予相对其他地区更多的招生指标和更高的比例。自2008年起,教育部要求各部属大学在所在地的招生计划比例一律不得提高,超过30%的应逐步回调至30%以内。但2009年,很多大学离实现该政策还相差甚远。禁止大学招生地方化的任务可谓任重而道远。

  他认为,在我国,为公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也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应该保证公民间在享受受教育权上的实质平等。

  “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一个公平的招生制度必然会出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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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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