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件警示 学校警方社区应联手强化校园安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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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伤害事件警示 学校警方社区应联手强化校园安全
2010年04月30日 14:19 来源: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家认为,屡屡发生的校园伤害事件警示人们——

  从福建南平、广东雷州、江苏泰兴,最近这一起又一起令人发指的校园血案,令人震惊。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在她看来,屡屡出现的校园惨案,给校园安保敲响了警钟。

  李玫瑾说:“其实校园安保不光是学校的事,毕竟保安人员的能力有限,在这方面各地警方应该切实加强对校园的保护力度。必要的话,一些措施应该长时间持续下去,比如在上学与放学的时间,学校门前应该有警车巡逻,这样既可增加安全系数,同时也会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另外,学校和警方也应建立快速报警机制,可以在门卫室就设立报警按钮和110联动,一旦出现危险,警方应以最快速度赶到,这样也可尽量减少伤害。”

  李玫瑾指出,此类犯罪行为的背后,暴露的是行凶者心理上的严重缺陷。她呼吁,除了必须在校园安全方面完善相关措施以外,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于一些边缘人群的沟通与关爱同样必不可少。

  “这样的校园恶性案件听上去匪夷所思,其实国外也多有发生。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的枪击案、日本东京秋叶原杀人案,与最近国内的这些案件都有相似之处。虽然行为听上去让人感到疯狂,但其实,这样的犯罪人大多不是精神病学意义上的‘疯子’。他们的犯罪也都属于‘并非错乱的疯狂’。究其原因,大都是感情上有创伤,从而造成心理缺陷,属于心结性犯罪。”

  李玫瑾这样解释心结性犯罪:“在正常的生活过程中,人的一生相当于一条线,在这条线上,某个时间段或时间点出现过创伤(在心理学中叫作应激或压力),就会有一个心结。心结是指一个人对刺激的反应是失败的,失败后导致其以后遇到类似刺激会出现痛苦的反应。相当于在这根线上打了一个结,缝东西时每到那个点就过不去了。换句话说,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只要遇到类似刺激,一个人就过不去这个坎。”

  她以刚刚被枪决的郑民生为例:“他确实存在诸如失恋、无房等问题,但失恋与无房并不是犯罪的理由,而且很多穷人虽然身居陋室,但家庭生活仍很温馨,亲人之间仍然相亲。”李玫瑾指出,当一个人把所有的痛苦都归咎于外界的话,他就会憎恨外界,而这种创伤性的东西,本身很容易导致犯罪。

  而要想预防这类人“制造灾难”,李玫瑾认为在社区应该多下点功夫,加强对一些“边缘人群”的关爱:“之所以会有这类报复社会性质的犯罪,往往是由于犯罪人已经失去了牵挂、失去了爱,也就是说他们的家庭支持系统出现了问题。设想如果他们还有着亲人之间扶持与关爱,又怎会抛下家人走上末路呢?所以说对于社会上一些家庭生活异常、心理有缺陷、行动孤僻诡异的人群,社区这方面更应该主动关心,多给他们一些温暖,以社会支持系统来加以弥补。”本报记者 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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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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