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员:设立重点班是违法的 实验班可以继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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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官员:设立重点班是违法的 实验班可以继续
2009年11月10日 16: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今天,教育部官员在访谈中强调,不允许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存在,但经过适当程序批准而开展的实验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进行。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今天做客人民网,解读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针对重点学校和重点班问题,王定华表示,义务教育法是推进实施义务教育的最高的准则,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全社会、学生家长都必须予以遵守,违背义务教育法要求,仍然设立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在学校内部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的、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王定华称,据他所知,真正在义务教育阶段标榜这个学校是重点学校,这个班是重点班的情况,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没有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法律要求。但是实际的教育行为之中,学校之间办学的差别很大,在群众心目中,仍然认为这是一个差一点的学校,这是一个重点学校,这是一个好班,这是一个差一点的班。所以,我们要看出本质,对这种差别也还要进行弥补,对这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要进行纠正。

  王定华说,今年4月,教育部在山东济南召开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且随后出台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不允许这种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存在,不允许搞这种三六九等。最近一些地方违背国家的法律和教育部的要求,设置所谓的 “收费的小班”,这是不允许的,这个省已经采取措施,对于这种做法进行了纠正,并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各地学校以此为鉴。

  王定华特别指出,重点班和实验班二者是不同的,重点班是在招生的时候就明确谁进这个班谁进那个班,对学生进行区分;实验班是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发展状况来进行分班。重点班往往是一成不变,实验班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一些调整。重点班只强调学生的学科成绩,特别是语数外这些所谓主科的成绩;实验班实验的有学生的特长,有体音美;重点班以准备学生升入更高一级的所谓重点学校为目的,而实验班是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重点班试图再加收一些外教费、上机费等费用,而实验班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并且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学杂费的免费。

  王定华表示,各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经过适当程序批准而开展的这种实验班的改革,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反对的重点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进行实验。(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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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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