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 出国读预科要慎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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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 出国读预科要慎重
2010年01月05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5日电 教育部昨日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提醒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中介:出国留学就读预科要慎重。

  据中国在外留学人员反映,他们在国外大学就读“预科班”,2009年10月,经过一年的语言和专业课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未能进入专业院系学习,却被要求在该大学的远程教育机构注册。在这之后,又有一些留学人员通过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上外国际教育交流信息中心、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大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外服对外交流中心、吉林大学留学服务中心等6家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到该大学就读“预科班”。实际上,此“预科班”项目已在2008年年底停办。校方核实学生注册材料时还发现,相关注册材料也系当地一外籍华人伪造。

  据了解,经过中国驻外机构和国外大学的共同努力,目前,上述学生的入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此事件也暴露了出国留学就读预科的一些严重问题。

  因此,教育部提醒中国出国留学人员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第一,申请预科学习与申请正规的大学学习不同。国外预科情况非常复杂,就读预科并不意味着可直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有的预科只是语言培训,通过这样的预科学习不会获得学分,更不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选择预科留学,一定要弄清就读的预科与大学之间的关系。

  第二,出国留学应优先选择办学质量有保证,声誉比较好的学校。为帮助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正确选择学校,教育部目前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分三批公布了33个国家办学比较稳定的1.5万所国外学校名单。在选择留学学校时,建议优先选择公布名单中的学校。

  第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规定与国外质量有保障的正规学校开展合作,要通过签订正规服务合同保证提供服务的质量,有效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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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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