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管理持有“临居证”人员子女入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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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加强管理持有“临居证”人员子女入学
2010年02月22日 13:52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晚报讯 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申请入小学、初中时,父母一方须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1年及以上。昨天,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将加强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入学管理。

  《临时居住证》续签有效期内,小学毕业可继续申请升入初中就读,否则就视为不再需要在沪就读初中。家长为孩子申请入学时,还需携带以下证件: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以及预防接种卡。为了安排孩子就近入学,父母还应提供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安排。

  据了解,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沪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期间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目前,本市约97.3%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以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160所以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图书室、体育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已列入“市府实事工程”。近两年,上海先后把151所基本符合条件的原由社会力量开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收编”为民办管理的“正规军”,政府对这些学校一次性给予每校50万元办学设施改造补贴。

  (记者 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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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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