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须有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须有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2010年03月16日 16:08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罗欣 实习生吴银燕)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日前在接受采访时称,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教育部规定,城乡的中小学教师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在农村或者是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我省2004年就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这几年,薄弱学校的概念开始提出来,在评定高级职称时,申请者有一年在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也可以。

  同时,我省还规定,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并要求农村地区学校教师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