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幼儿园翻倍涨价引争议 物价部门称无权干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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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一幼儿园翻倍涨价引争议 物价部门称无权干涉
2010年06月14日 11:33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近几天,洪山区天才作坊关西婴幼园的学生家长们,备受一纸通知的困扰。园方宣布,从下学期开始,每学期的学杂费将由1700元上涨到3400元,涨幅高达1倍!

  刘女士的孩子就在这家幼儿园上学。她介绍,该婴幼园分普通班和实验班,她的孩子在普通班。这学期,普通班学生除每月交320元的保育费外,另交100元附加保育费,学杂费总计1700元。本月2号,她看到婴幼园门口贴出通知,称新学期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普通班每月380元保育费,附加保育费200元,另外杂费100元,一学期5个月,学杂费将达3400元。

  刘女士说,关西小区不属于高档小区,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都将子女送到该园上学。“现在翻了一倍,涨幅太大,我们有点负担不起。”刘女士说。

  接到刘女士投诉,记者赶到该婴幼园采访。园长齐女士证实了涨价的事。“我们是按规定办事。”她介绍,2006年省物价局就曾批准该园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保育费、100元杂费标准收费。但因为当时她刚接手该园,一直没有施行。她认为,该园以普通班每人每月380元保育费、200元附加保育费、100元杂费的标准收费,仍在此标准之内。同时,她还拿出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物价局同意该园以此标准收费。

  消费者质疑幼儿园学费涨幅过高,政府主管部门能否干预?洪山区物价局一胡姓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该园属于民办性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对于他们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只需报物价局备案。

  她表示,此前曾有家长来反映过民办幼儿园收费过高的问题,但该局作为基层行政机关无权干涉,她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意见。 (楚天都市报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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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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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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