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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学杂费后还要警惕乱收费

2008年08月27日 12:25 来源:陕西日报 发表评论

  国务院7月30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7月31日《人民日报》)这是继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国务院针对发展“平民教育”再次做出的重要决定,闻知后人人无不拍手称快。然而欣喜之余,对该决定能否得以顺利实施,人们又存在忧虑。

  前几年曾有民谣:“教育把父母逼疯,房子把口袋掏空,医疗把你提前送终”,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民谣把医疗、住房、教育讽为压在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对普通百姓来说,如果说生病只是一种潜在的风险,住房还可以好歹凑合,但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却是无论如何不能回避的客观存在。有人算过,现在从幼儿园开始,一个普通家庭要把一个小孩培养到大学毕业,前后要花费数十万元,这是普通工薪家庭难以承受的。而认真分析这数十万元中,有好大一部分则来自于乱收费。

  时下一些学校,各种依附于学杂费的搭车收费数额,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学杂费标准。且不说进城务工经商者因为没有城市户口,其子女在城里就学不能享受到农村免费教育,有的还要在城市交出高额的 “借读费”。就是城里人的子女,除学杂费之外,还要交的费用也多得数不清:补课费、班会费、桌椅费、资料费、试卷费、校服费、微机费、电影费、保险费、豆奶费、进餐费、取暖费、空调费、存车费等等,不一而足。对此种种不合理收费,家长由于其子女要上学,学生更是迫于学校压力,一般都“敢怒不敢言”,忍气吞声,交纳完事,从而也导致这不合理收费愈演愈烈。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后,财政只能按政策规定保障被免除的学杂费的经费供给,却不会对那些名目繁多的不合理收费给予补充。那么,“皮之不存”了,学校会不会“毛另附焉”,另立名目继续多收费、乱收费呢?

  另外,国务院做出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决定时,还要求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如何落实这一要求:比如如何清除在农民工子弟入学问题上各地设立的各种名目的限制和歧视,这其中就包括有的学校担心接受农民工子弟过多,影响学校生源和教育质量而增加的乱收费。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也难以保证义务教育精神真正得到落实。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决定,已经赢得了人民的拥护。此刻,唯有期盼着认真解决落实中的具体问题。那时,真正的欢笑,才会永远呈现在老百姓脸上和心里。(周荣光)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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