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小学100多名小学生吃完配餐公司配送的午餐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恶心症状,经医院诊断是急性胃肠炎。事发后,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配餐公司提供的营养餐进行了取样,虽然结果还未出来,但配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承认,“怀疑是公司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而且疾控中心在调查中发现,配餐公司部分员工没有健康证。
学生营养餐是我国为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经过上世纪80年代部分城市试点后,在全国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推行营养餐是受日本的启发,日本从1946年开始推行营养餐,几十年后,日本年轻一代的平均体质和战前相比,体重增长8公斤,身高增长10厘米,平均身高已经超过中国的同龄人。而我们的营养餐也推行了20多年,效果如何呢?从1985年开始,我国进行了四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调查显示,就在这20多年里,中国青少年的体质在持续下降!
问题当然远远不仅在于营养餐,但营养餐问题不少。去年本报曾报道过营养餐口味差,学生浪费严重的现象,不少人指责学生缺乏节俭意识,但上网一查,营养餐不好吃是一个全国问题;今天又出现营养餐的卫生安全问题,同样可以发现,这个问题在全国也不是个别现象。营养餐:营养、口味、安全,一样做不到,营养餐的效果就可能归零。
怎么办?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还差在哪里呢?法制保障。日本营养餐为什么搞得好?1954年就颁布了《学校供餐法》,以后又不断修订。美国,早在1932年,就立法保障学校膳食服务,1946年之后,又一连气出台了《国家学生午餐法》、《学校早餐计划》、《儿童保健食品规划》、《儿童夏季食物供应规划》等条例。芬兰、英国、瑞典、韩国和泰国等国家,也先后制定了与学生营养有关的法律。
所以说,要保证营养餐配送的安全、美味、营养,营养餐就必须靠法律“配送”。(麦小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