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做商贩”应解决两个前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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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做商贩”应解决两个前提
2009年02月09日 13:54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东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东副主委温洋日前建议,政府可为有心做小生意的大学生开一些跳蚤市场,大学生也不妨转变观念——当当“走鬼”,也就是流动商贩。据悉,今年全国将有超过700万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就广东而言,每年还有近2000万农民工来粤寻找工作,对大学生的就业也造成一定冲击。

  对于“大学生不妨做商贩”的建议,我认为最大问题,其实不是大学生观念的转变,在大学生就业严峻和多元的今天,大学生的天之骄子身份早已不再,转变观念已经不再是一件难事。在这个转变中,真正难的是如何让大学生觉得做流动商贩是公平的,是光荣的。

  要让大学生觉得做商贩是公平的,应该让他们觉得择业的经过是公平的竞争,是机会平等的竞争。只有这样,即使他们在惨烈的竞争中败下阵来,即使他们做流动商贩不是十分情愿,他们也不会有过多的怨言。

  要让大学生觉得做商贩是光荣的,应该让他们感到做商贩的个人价值,感到做商贩的社会价值。这些价值纵然需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去具体感受,但是从人们对商贩的社会评价和商贩所获得的社会待遇中,他们也可以大致判断出做商贩的前途怎样。

  尽管,由于价值的多元和社会的开放,已经很少有人对商贩再持有偏见,但是在城管的眼中,恐怕无牌流动商贩还是一个需要整治的群体。而关于城管打人的新闻是那么多,大学生在选择做流动商贩时,他们是否会感到光荣?

  如政协委员所说,李嘉诚靠卖塑料花、霍英东靠开杂货店、美国的戴尔靠送报纸起家,在大学生的职业发展中,做流动商贩也是一种历练。但是,做流动商贩可以历练大学生的前提应该是个人的认同。而个人之所以能认同离不开机会的平等,只有让大学生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做流动商贩的选择,能够以做流动商贩为荣,他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成长的感觉,才能把这段经历看成是人生的财富。

  其实,提出建议的委员已经意识到了相关配套工作的重要。他表示,“今年将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在建设小区、学校等基础设施的同时,考虑建设一些配套的大型自由市场、跳蚤市场,免费或免税提供给大学毕业生,增加就业的机会。”这个提案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学生在做流动商贩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机会,更好的待遇。沿着这个思路,并且通过切实的举措去改善大学生就业,当大学生从校园迈向社会时,“不妨做商贩”的选择就不会变得沉重。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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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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