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教师布置无效低效作业,日前上海各区县教育局规定凡是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一遍。并且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如果教师“减负”不合格,将受处理,直至调离教师岗位。
说是给学生“减负”,却给教师“增”上“负”了!且不说让教师在布置作业前把这些“小儿科”的题目都做上一遍有无必要?是否浪费了教师的时间、精力?是否没有尊重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既然是“规定”,是“必须”,也就要做到,要落实;那谁来监督?是不是教师做好之后,再把这“作业”报校长或教育部门领导以请检阅?如不然,此规定如何监督落实?
若是说教师主动、故意要“布置无效低效作业”,这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学生的作业,教师也是要进行批改的,也是要付出工作量的;又岂会无端端地给自己没事找事?究其根本,还在于是“考考考,是法宝!分分分,是命根”的应试教育制度所致。应试教育既存,学生就要对答题,对题型等熟稔,由是乎,“车轮战”、“题海战”纷纷用上。作业一旦少布置了,“负”是“减”了,而应试教育制度之根本没有变革,在升学率等应试教育制度所衍生的种种考核指标之前,学生过不了关,就不知道又有什么“新规”出台,教师又要受什么新的折腾了!
应试教育不改,在我看来,如此新规,不要说“治标不治本”,就是连“标”,都治不了,不过是在隔靴搔痒而已。应试教育不改,教师折腾学生,学校、教育部门折腾教师,不过如此而已!(湖南 于立生)
【关于我们】-【 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