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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高考舞弊案:派出所、学校、招办均存腐败

2008年07月14日 03:1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据天水市公布的调查结果,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天水市9个考点共发现舞弊考生31人,其中“移民+替考”考生15人,移民考生14人,替考考生2人。替考考生和移民考生均来自山东省阳谷县。包括公务人员等相继有48人受到处分,派出所、学校和招办三大报名关口部分腐败细节也逐渐浮出水面。

  【落户】 五派出所违规办理落户

  据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熙介绍,31名舞弊考生都是在2007年下半年违规办理了落户手续,其中属天水籍和通过地下办证公司办理假户籍、假身份证的有11人,通过基层派出所“正规”渠道办理落户手续的有20人。天水六中原教师蒋鑫(现已被逮捕)通过给予派出所有关人员“好处费”,或进行公关,打通了这一关口。

  检察机关查实,5个违规办理落户手续的派出所中,大多数涉案人员都收受了贿赂,其中琥珀派出所办理8个,所长刘小斌受贿1.3万元;东岔派出所办理1个,所长侯兆鹏受贿4000元;甘泉派出所办理6个,户籍民警贾旭东受贿1万元;中滩派出所办理3个,协管人员邹荣受贿2000元;五龙派出所办理1个。蒋鑫通过孟杰义找到五龙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平,刘文平与孟杰义相识,没有收受贿赂,碍于情面才为其办理了一个落户手续。

  【报名】 行贿1.3万介绍19人报名

  据天水市招办介绍,按照高考报名要求,考生所在学校应对其户籍、身份证和学籍进行审查,然后才能领取准考证。

  而在天水高考舞弊案中,31名舞弊考生中,有18人是经蒋鑫介绍、1人经第三职高副校长杨卫平(已被行政撤职)介绍,在第三职高办理了报名手续;其余12人是经蒋鑫介绍,在天水六中办理了报名手续。为了表示酬谢,蒋鑫分别向第三职高校长黄鸿福(已被行政撤职)和负责报名的教师张红举(已被开除公职)行贿3000元和1万元。

  秦州区招办在审查中发现,12名在天水六中报考的学生属于高考移民,通知了校长刘彦博。但为了提高升学率,刘还是让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教师从学校拿出1000元,以“饭钱”的名义送给秦州区招考中心主任缑金海(已被撤职),最终拿到了准考证。

  【审查】 一个班学生漏查报名资格

  高考前夕,麦积区招办主任万录明(已被行政撤职)与分管招生的副主任刘永强(已被行政撤职)及两名工作人员到第三职高,对高三两个班百余学生的“两证一人”(即户口本、身份证和本人)进行审查,以此确定学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到校后,万录明没亲自到班级审查,而是与校长黄鸿福在办公室聊天。刘永强等人只审查了一个班。返回后,刘永强将此事向万录明作了汇报,但他没有要求继续审查。万录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

  “招生部门很难对学生逐一审查”

  天水市招办主任称有关规定很笼统,很难操作

  - 部门说法

  天水市招办主任苟军林说,这些问题说明学校在招生考务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但以现有人力物力,县区招生部门很难在考前对每一名学生进行审查。

  据他介绍,今年高考报名时间是1月2日至10日,只有9天;而麦积区高考报名人数是6389人,区招办只有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招生科两名工作人员,报名期间还包括考生照相等工作。“对于县区招办的职责,有关文件规定得也很笼统,只是说要与学校共同严格把关,这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此需要将其细化,才能落实责任。”

  天水市教育局局长李淳说,通过此次舞弊事件,应切实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班主任、学校、招办三级高考报名学籍审查机制,和学校、招办、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的户籍审查机制。(综合新华社、西部商报报道)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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