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生过司考无缘资格证 司法部承认失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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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升本"考生过司考无缘资格证 司法部承认失误?
2009年09月09日 10:42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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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升本”2009应届考生质疑:“如果我们没有资格,为什么不在报名时拒绝我们?!”

  在律所工作的小马和他的同学最近感到一筹莫展,因为他们刚刚得到通知,虽然去年作为2009应届毕业生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却不能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因为他们是“专升本”考生!

  遭遇困境

  “专升本”通过司考不算

  小马是广东警官学院的学生,凭着自身努力,2007年他在通过率只有10%的“专升本”考试中过关斩将,成为一名“专升本”学生。

  2008年6月,司法部发布《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与往年不同的是,公告中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当时在读的大三本科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小马和同学们去报了名。一切很顺利,他们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查。去年9月,小马参加了司法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的复习,他终于通过了考试,根据相关公告,他可以在今年7月底,带上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去广州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

  未禁“专升本”者报考

  然而,变故突至。8月中旬,小马接到师弟师妹的电话,师弟师妹说他们今年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但在资格审查环节却没有通过,因为他们是“专升本”。师弟师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上一年学长能报名考试。小马立即向广州市司法局咨询,得到的消息不啻“晴天霹雳”——“专升本”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即便他去年通过了,也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

  小马和同学们大惑不解:“如果我们没有资格,为什么不在报名时拒绝我们?!”

  他们再次查阅司法部《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当时在读的大三本科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公告列明的“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也未禁止“专升本”的大三学生参加司法考试。

  小马上网发现:河南、山东、山西等省市都有“专升本”考生通过司法考试却不能拿证的情况。河南省一位同学参加司法考试考了458分的高分,位居河南省第二名,只比第一名低4分,却面临不能拿证的危险。相同的遭遇让这批“专升本”考生走到一起,大家建立起一个QQ群互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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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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