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难入学难高考难 外地孩子北京就学三难缠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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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托难入学难高考难 外地孩子北京就学三难缠身
2009年09月22日 09:2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数据表明,近三年出生的“金猪宝宝”、“奥运宝宝”共4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占49%,非户籍人口占51%。由此而产生的外地孩子入托难、入学难、高考难成为外地孩子在北京的“三大难”。

  -个例

  由于今年上学的小孩人数较少,同时怕明年“捐资助学费”高涨,张立海(化名)希望能在今年给孩子报名上学。但不巧的是,孩子年龄差2个月满6岁。他托人问了附近的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等,希望能通融一下,但答复都是不行。

  孩子户口回原籍

  1997年从山东师范大学毕业后,张立海应聘到《大众日报》当记者,5年后成为编辑。妻子在一所小学教书,两人每月总收入7000多元,单位免费提供一套住房。张立海对那时生活的评价是“舒服”:房子就在单位院里,没有交通费;平时吃饭有食堂,也不用花太多钱。

  如果生活一切如常,凭借他的能力,现在至少会在济南拥有两套房产、一辆私家车,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成为所谓的“中产阶层”。2002年,妻子考上清华大学的第二学位,张立海毫不犹豫地辞掉《大众日报》的工作投奔北京。他当时觉得,妻子毕业后找一家单位工作落户“应该不会太难”。

  到北京的第二年,儿子突然降生,此时距离妻子毕业还有一年。嗷嗷待哺的孩子让妻子无暇顾及找工作,在应届生身份的时候错过了落户机会,而孩子户口只能随父亲落在济南。

  想上学先交助学费

  张立海和妻子在通州也买了房。今年孩子该上小学了,他辗转打听了周围几所比较好的学校,有家长告诉他,今年缴纳的“捐资助学费”从6000元到12000元不等。如果不交“捐资助学费”,学校会答复说:对不起,我们这里招满了。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不交赞助费的孩子只能上“片儿”内的小学,而这些小学远远达不到家长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这条规定现在成了学校向非户籍学生强性收取“捐资助学费”的“合法依据”。一位家长说,学校今年在招收外地学生时,会给家长写条子,让他们凭条“自愿”到区教委交纳“捐资助学费”,交钱后,区教委给开捐款收据。学生凭收据办理入学手续。

  “北京绿卡”不等于户口

  2003年4月,北京市人事局公布了《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可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并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以上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真正具有吸引力的是第七条: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北京绿卡”。2005年,张立海通过单位办了一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满怀希望地期待着三年后可以成为名副其实的“北京人”。但是,《意见》颁布三年之后,持有“绿卡”的人们发现,政府没有下一步的举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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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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