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有个别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学生”,这些学生的行为不够劳教,学校不能开除他们,校长普遍希望能够立法设立一个专门的学校接受这样的学生。近日,根据山东省《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有关规定,有望建设专门学校用以教育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学生”。
①面对“问题学生”,大多数学校不去“治病救人”,而是“清理门户”,推卸教育责任。最终导致“问题学生”的“问题”越来越大。
②其实,多数“问题学生”并非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而是学校本身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出了问题学生,也是学校本身的问题。
③我们总不能为了弥补教育的过失,而专门在义务教育领地里开辟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学校”,等着收容“问题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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