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疯狂敛财校长”状告网站 被要求交纳删帖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最疯狂敛财校长”状告网站 被要求交纳删帖费
2010年01月13日 09: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没有办法,曹鑫只好让家人和自己一起,逐一给刊发该帖的网站打电话,发传真,要求网站把帖子删除。但是,不少网站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删帖。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10月9日,曹鑫向新蔡县纪委和县教体局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对互联网上反映的自己的经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在新蔡县纪委,记者采访了负责调查此事的监察二室主任徐晓峰。据徐晓峰介绍,纪委接到曹鑫的书面申请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网上反映曹鑫的九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

  徐晓峰说,经过调查,没有发现曹鑫个人有经济问题,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有些问题,如派公办教师到私立学校任教、购买车辆、集资等,虽然确实存在,但都是因为工作需要,且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不属曹鑫个人行为。徐晓峰说,早在去年11月底,县纪委已将调查情况及结论向曹鑫作了反馈。

  采访中,徐晓峰告诉记者,调查不仅没有发现曹鑫的经济问题,相反还发现,由曹鑫担任校长的弥陀寺乡中心学校账目比较规范,收支管理也很严格。学校卖废品、旧报纸等收入的几十块钱,都入了账。“这在一个地处偏僻的乡镇学校,十分不易。”

  县纪委调查结束后,曹鑫又向有关网站打电话,告知调查结果,要求他们向纪委核实后将有关自己的帖子删除。这一次,大部分网站都将帖子予以删除,部分网站虽然答应删帖,但要求曹鑫交纳删帖费。个别网站仍然对曹鑫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还有一些网站,今天删除后明天再挂上。

  在多次沟通无效之后,2009年12月,曹鑫将拒绝删帖的西部农村网(陕西)和廉政维权网(湖南)及发帖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删除侵权文章,为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曹鑫告诉记者,他现在上网后看到有关自己的帖子既痛苦,又无可奈何。曹鑫的爱人则告诉记者,曹鑫过去对工作认真负责,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敢说敢管,现在则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人,被人在网络上攻击。

  建立网络内容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已刻不容缓

  曹鑫状告网站侵犯名誉权一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西部农村网”总编辑王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他们网站有关曹鑫的帖子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网站自己没有再作核实。

  王辉说,互联网是一个容量很大的虚拟空间,如果要求网站对网上的每一条内容都进行核实,目前还不可能做到。所以,网站的一般做法是,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部门证明,他们才会删帖。“如果谁让删就删,互联网就没有意义了。”王辉说。

  廉政维权网一位姓何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网站有关曹鑫的内容,也是从别的网站转载的。接到曹鑫提出异议的电话后,他们已经通过跟帖的办法,发表了曹鑫为自己辩白的内容。

  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德法教授认为,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如果网站因为容量大而放弃必要的核实和把关义务,则很容易因为侵权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刘德法教授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站内容把关人角色意识淡薄,部分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而刻意追求新奇怪异,故意耸人听闻以制造轰动效应等原因,已经使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由此而引起的失实和侵权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立网络内容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