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机构教育体制改革论纲:高等院校走向法人化(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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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机构教育体制改革论纲:高等院校走向法人化(2)
2010年02月03日 06:36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文以及将在近期陆续完成的系列研究报告,试图就新教改给出一条清晰的路线图。希望全社会以我们为批判的靶子,为这场关系到民族前途的改革创造出一个公开讨论的民主氛围和公共空间,哪怕像新医改那样经过3年之久的大讨论。

  一、管办分开:高等院校走向法人化

  在某种意义上,高等教育形同教育产业的终端,其行为和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他层级教育服务的运行。如果说整个中国教育体系存在着扭曲现象,那么扭曲的龙头在于高等教育。因此,新教改的突破口就在于高等教育改革。

  在2004~2006年间,社会舆论的主流是把高等教育的种种弊端归咎于所谓的“教育产业化”,而近两三年来,教育界和知识界对于教育行政化的认识和批评愈来愈普遍和深刻。所谓“教育行政化”,基本上包含两种意义:其一是指高等院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形成上下等级关系;其二是指高等院校内部的组织结构复制了高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等级化制度。我们认为,行政化是造成高等教育种种弊端的最主要根源,而所谓“教育产业化”或者说“伪市场化”恰恰是高度行政化的后果之一。

  要打破这种局面,就必须打破行政化的高等教育体制,推进高等院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办分开。具体路径如下:

  管办分开。所有公立高等院校不再成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其行政级别自然取消,众多大学争当“副部级大学”的笑话可以休矣!

  教育家管理大学。大学所有的管理者,尤其是校长和党委书记,都从干部转型为教育家或职业管理者。教育家自然可以来自社会各界,当然也不排除退休后或者离职的干部。

  政府担任监管者和出资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的高校,首要的角色是监管者,对违规的事件进行惩罚;其次,还可以出资者的身份扮演教育公平推进者的角色。

  走向法人化。所有高等院校成为独立的法人,建立以校董会+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

  二、走向多元竞争:高等院校招生体制改革与高考改革

  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是影响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因素,其影响力通过高考制度传递下去,而高考几乎成为整个教育体系的“指挥棒”。

  在高等院校法人化从而确立自主招生的前提下,高考制度改革也必须走上多元化的道路,具体路径如下:

  保留高考,但是逐步实行一年多次高考。考生们不必担心“一考定终身”而将考场视为战场,他们可以自行选择某次高考的成绩作为自己的高考分数。

  考试后填报志愿。高等院校自行设定高考分数线门槛,所有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踏踏实实地向心仪的学校以及专业投递申请。

  多元报考。允许所有考生自由地向众多学校报考。所有高等院校除了设定高考分数线门槛之外,均自行设定其自主招生的条件和程序。各高等院校的办学理念尽可以多元化,无论是唯分数论、唯素质论、唯精英论、唯民粹论、唯全才论、唯偏才论、唯功利论、唯人文论(或唯价值论),还是这些理念的组合,都可以在自主招生的竞争舞台上一展身手。

  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多元报考,高校自然也能多元选择。所有高校根据自行设定的招生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发出第一批录取通知书,而相当一部分考生或许会在一段时间内接到多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双向选择的结果就是相当一部分的录取计划在第一轮中没有完成,因此必须进行第二轮甚至第三轮录取。

  在这样多元竞争的制度下,种种关于自主招生制、推荐制、保送制、面试制是否公平,是否为腐败制造空间的议论将变得毫无意义。当然,在这样的制度下,有些学校或许会录取那些有一些小聪明(因此高考分数不太差)的富家子弟或者官宦子弟,但是这些学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或许会付出纨绔子弟败坏学校风气、耗费教授精力、损害学校名声的代价。相反,所有愿意付出财力和心血录取潜力无穷、但家境贫寒学生的学校,将在未来获得优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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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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