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流浪儿的孤学院陷"身份门" 3条正名路均告失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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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留流浪儿的孤学院陷"身份门" 3条正名路均告失败
2010年02月24日 11:09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大渡口区,姜林与森森孤学院的孩子们在一起 记者 龙在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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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森森孤学院3条正名路均告失败

  昨日中午,姜林得知了有关部门公开了对森森孤学院投诉的回复。记者在电话中问他,民政部门的这个回复是否意味着孤学院即将被取缔了?姜林说,“本来就不是正式的,何来取缔一说?”他自己也承认,成立近4年的森森孤学院在组织体系上确实是非法的。

  到民政部门注册未果

  据了解,姜林并非没想过让森森孤学院获得合法身份,他曾多次去民政部门要求解决孤学院的身份问题。大渡口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李晓丹昨日告诉记者,从市民政局得到的消息称,姜林曾去市民政局要求对森森孤学院进行注册,但未果。

  李晓丹解释称,姜林将这一组织取名孤学院,从名字上看,是个学校,应该由教育部门批准,但其面对的对象却又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的范围,究竟由谁来批准和管理,的确没有依据。李晓丹说,我国《收养法》规定,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收养孩子,就算是孤儿和流浪儿也一样。很显然,姜林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更不符合收养这么多孩子的条件。

  于是,姜林寄希望于媒体报道。他说,自己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引起政府注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助,并早日获得合法身份。但大篇幅的报道后,除姜林名气大涨,孤学院靠志愿者义卖报纸月收入过万外,其身份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想以企业形式注册失败

  随后,姜林就希望将森森孤学院以企业形式进行注册。姜林说,去年起,他就希望将孤学院注册为培训学校或公益企业,来获取合法地位,甚至花重金聘请律师来解决注册中的难题,但这一努力至今未得到教育部门的回音。大渡口区教委一位女同志昨日告诉记者,要获得民间力量办学许可,需要规模、校舍等硬件条件,森森孤学院其实就是个收养流浪儿的孤儿院,根本不是学校。虽然姜林请有教师,但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和办学也扯不上关系。

  未能和异地福利院合作

  此后,姜林又谋求与异地政府下属的儿童福利院或者流浪儿救助中心等慈善爱心组织合作,希望能借此让森森孤学院合法化。去年11月,姜林以NGO(非政府组织)代表身份,应邀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儿童福利NGO三方论坛。其间,学界、政府乃至民间组织提出了一种新的探索模式,当时政府代表江苏一儿童中心的负责人马李提出,希望政府能够和NGO合作,利用两者的优势,既能解决政府部门效率过低、不够灵活的问题,又能解决志愿者组织身份之惑。

  然而正当姜林想开始尝试走这条路时,市长信箱的这则回复也将其堵死。这个时候的姜林开始觉得有点彷徨。

  揭秘

  “森森志愿者”每月工资1200元

  如果你稍微留心,就可能发现,在主城几大商圈,经常有自称是森森孤学院的志愿者捧着募捐箱,希望你能买上一份喊价5元的报纸,给流浪儿献上爱心。

  “其实,他们并非是志愿者。”昨天,海天艺术学校的贺校长说,他们就是森森孤学院的员工,专门以这种方式卖报纸,每个月工资1200元。森森孤学院的大部分收入都给员工发工资了,所以森森孤学院只能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但大大小小的孩子在一起上课究竟能学些什么,我们也很担心,什么健康、素质教育等就更谈不上了。”贺校长说,这些孩子们比较贪耍,爱心人士送来的东西中,他们最喜欢零食。

  新闻面对面

  “森森孤学院主管部门不好确定”

  昨日,记者就森森孤学院一事采访了大渡口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李晓丹。

  重庆商报:你们说森森孤学院是“擅自成立的一个社会组织”,为什么又不直接将其取缔?

  李晓丹:森森孤学院从性质上说,应该是个学校,要由教育部门来取缔,但它的对象又是民政部门管理的对象,主管部门不好确定。当然,另一个原因则是森森孤学院有一定的名气,很多老百姓也认可它,所以我们没有提“取缔”的说法。

  重庆商报:网上对森森孤学院的质疑也很多,据你们调查是否发现姜林有为个人牟利的行为?

  李晓丹:据海天艺术学校校方称,姜林他们是在街上去收留流浪儿童,然后再组织他们去卖报,有为个人牟利的嫌疑,而且也有体罚孩子的行为。但现在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证据,所以不好说。

  重庆商报:如果不取缔,是不是森森孤学院搬出大渡口区你们就没事了?

  李晓丹:如果搬到其他区,就要看市民政局怎么处理了。

  记者 汪再兴 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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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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