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不管早教班 过早开发实为拔苗助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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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门不管早教班 过早开发实为拔苗助长
2010年03月19日 15:2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在,业内还没有建立针对早教质量的评价体系,家长看早教也是朦朦胧胧,到底好不好心里也没谱儿。”李澍晔表示,早教机构的高价格是市场需求大于供给,加之家长间互相攀比造成的。望子成龙的心态,让更多的家长把钱花到孩子的教育上。一些家长片面追求高价格,将价格门槛作为选择的依据,认为高价格等于高品质。一些培训、办学机构正是抓住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在教学概念、效果等宣传上做文章,事实上这是有违教育规律的。此外,由于早教不受物价局教育收费的监管,因此早教机构的定价完全是参照行业标准自行定价。早教机构根据自己的盈利空间,把所有的成本计入课程价格,然后推向市场。

  教育部门不管早教班

  李澍晔介绍,早教行业正处于蒸蒸日上的发展时期,但很多从事早教的公司却没有用“早教”的名号,比如东方爱婴、新爱婴、天才宝贝、金宝贝、红黄蓝等熟知的早教品牌,均未冠有早教的头衔,而是以教育咨询、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的名称出现。

  北京市教委学前教育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早教尚未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这块只负责幼儿园的准入和管理。国家教育部门不负责早教机构的审批和登记,也没有监管责任。3岁至6岁的幼儿园和学前班的管理是有详细法规的,办园条件、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师资力量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0至3岁的早教却没有这些规定。早教机构的申请,要由区县教委出示一个办学证明给工商局,这个证明不具有行政许可的作用。

  李澍晔表示,目前早教企业以商业机构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只能以教育咨询的方式打“擦边球”注册,但这也造成了行业不规范的隐患。因此市场上究竟有多少早教机构也难以统计。名不正则言不顺,没有“正式身份”带来的直接问题是,一边行业长期发展规划缺位,另一边监管空白。这就导致了家长即使发现孩子上过早教后效果不好,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申诉。因此这个行业目前良莠不齐,早教的质量没有人监督,只能靠早教机构的自觉自律。早教作为一个新兴行业,需要加强监管和扶持,比如可以通过确定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评比和检查、为早教机构提供交流的平台等方式。

  过早开发实为拔苗助长

  “中外合资”、“留学博士”已经成为一些早教机构的金字招牌,以此来吸引家长的眼球。很多早教机构在教材选择和教学方式上都采用国外引进的理念。儿童心理咨询师杨冬燕介绍,一些心理学家发现0至3岁阶段对孩子的生长发育极为重要,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针对性地进行早期教育和干预的机构在一些发达国家应运而生。上世纪末国外的早教理念在一些机构和厂商的推动下迅速为中国家长们所了解和接受。

  “国外的一套理论就一定适用中国的孩子吗?”杨冬燕认为,现在对于这种情况并没有定论,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环境对教育都是会产生影响的,国外的早教理论可以借鉴,但是不能照搬。因为这些理论适不适合中国孩子还需要用时间来证明。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儿童发展关键期,性别、年龄都对关键期起到制约作用。因此,不同的孩子应该按其自身情况,用不尽相同的方式来进行早期教育。

  李澍晔介绍,许多父母觉得孩子认字多、背诗多或者数理化能力强就是聪明,否则就担心孩子“笨”或“智力差”,所以一些早教机构和家长就开始让不满3岁的孩子认生字、学单词。但是孩子有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能超过自身的能力,不能跨越成长过程,否则就是拔苗助长。

  “早教应该是孩子天性的释放。”杨冬燕认为,游戏和快乐应该是早教的主要内容。让孩子多活动,多动手用脑,开发注意力、记忆力以及观察能力,在成长过程中发现孩子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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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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